与其恐惧风险,不如寻求与比特币世界达成和解
摘要: “工具可能是危险的,但错不在工具”。
近来,因勒索病毒点名只收比特币和比特币自身价格的暴涨,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资产又一次来到公众的视野中。
比特币每一次被舆论提起,反对者则大声呼吁,要警惕比特币对现实世界的冲击。前有以毒品交易起家的暗网黑市丝绸之路,以比特币为支付工具,来规避监管和审查;后有以比特币为支付对价的绑架勒索案件多发频繁,比如此次在全球范围内肆虐的勒索病毒,似乎均是有力的例证。
然而,我们真的有必要重新审视下比特币,找到与比特币世界的和解之路。考虑到所谓的匿名性是比特币最具争议的焦点之一,我们便从实名开始说起。
反洗钱与支付的实名制
2015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总则之后的第一点就是强调用户实名制,
“支付机构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而随后,用户实名制落实情况成为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现场检查工作的重点。
所有的银行账户都是实名制的,随着第三方支付账户实名制的落地,围绕法定货币支付结算的账户实名终于不再存在缺口和漏洞。而对支付的实名制要求,一方面是有助于用户资金安全保护,另一方面则是反洗钱的需要。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洗钱是指:
“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帐户向另一个帐户作支付或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资金保管服务存放款项”。
所谓洗钱,其目的大致包括把黑钱洗白、把白钱洗黑、通过洗钱实现对资金的合法占用、通过洗钱逃避资金用途监管等等。
对于洗钱的危害,监管机构曾总结了六条,第一条便是:
“洗钱为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违法犯罪所得提供便利,为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洗钱活动与恐怖活动相结合,还会对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于是反洗钱,一直以来就是金融机构监管的重中之重。“911事件”之后,美国更是针对反恐怖融资加强了反洗钱要求,将范围扩大至非银行金融业机构。
2016年在中国杭州举行的G20峰会上,二十国集团发布一份联合声明表示要通过各种方式来切断恐怖主义融资的所有来源,包括敲诈勒索、征税、走私自然资源、掠夺文化财产、绑架索赎和海外募捐等方式。
说到洗钱的手法,要么是隐藏资金来源,要么是隐藏资金去向,要么混合用之。于是,“了解你的客户”便成为反洗钱工作的首要原则,而账户实名制也就成为了反洗钱的第一道防线,也就有了前文看到的第三方支付监管规定中开篇便是账户实名制的要求。
各国对洗钱行为的严防死守,“逼迫”越来越多的违法交易和犯罪行为开始选择匿名的数字货币(如比特币)作为支付工具。5月12日,一款名为“想哭”(WannaCry)的勒索软件在全球范围内爆发,索要的赎金为比特币,便再度引发了各界是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争议。
问题来了,作为一种“加密数字货币”,比特币真的可以匿名吗?
虚拟货币领域反洗钱的攻防:实名、匿名与追踪
其实,比特币交易做不到真正的匿名,只能做到化名交易。因为你毕竟需要一个地址作为标识(可以理解成钱包地址)来进行交易,即便你每次交易都能更换地址,而且所有这些地址不会指向你的真实身份,这也不是真正的匿名。
地址不与真实身份挂钩是有必要的,因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是一种公开的账本系统,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查询某个给定地址的所有历史交易情况。如果把这个地址与背后真实的人联系起来,那么你所有的比特币交易记录也就大白于天下了,就像你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被人在互联网上公开一样,显然是不能接受的。
由于地址与真实身份的脱钩,所以,理论上,比特币交易便有了很强的匿名属性。不过,在实践中,很多人都是通过比特币钱包或交易所来管理和买卖比特币资产。一旦与这些机构产生关联,监管机构就可以通过对这些机构的监管做到账户交易的追踪。如早在2013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求,
“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图 1 比特币交易平台OKCoin中国站公告
问题在于,当比特币被用于洗钱或其他非法活动时,犯罪分子不会选择已经在某个交易所实名过的地址,这才是我们经常看到的比特币交易具有匿名性、难追踪等特征的原因。此外,为了增强追踪的难度,犯罪分子还可以通过混币甚至多重混币的方式来进一步增强匿名化。
所谓混币,是指你只需要发送比特币到混币服务商提供的地址,并且告诉交易服务商你发送的比特币所需达到的新地址,比特币会向新地址转过去相同数量的比特币。由于混币服务商通常不保留任何交易记录,新旧比特币之间的交易关联便很难再被追踪。
不过,因技术带来的难题总能在技术进步中找到破解的思路,混币行为只是增加了被追踪的难度而已。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人所使用的不同身份之间总会产生一些关联性,追踪者就可以通过交易图谱分析的方式来发现这种关联性并最终锁定虚拟网络背后的真人,所以,在区块链网络中的匿名身份与真实世界中的身份之间其实很难完全分开。
比如,暗网丝绸之路的运营者乌布利希之所以落网,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在早期时,曾经用同一台电脑访问他的个人账户和虚拟身份账户,从而为调查人员发现这种关联提供了线索。
同时,乌布利希通过运营丝绸之路网站获利174000个比特币,在现实中,他却没能过上奢侈的生活,因为FBI一直监控着这些地址,只要他试图转移资产,就会留下可追踪的痕迹,从而加速他的被捕。
与比特币世界的和解之路
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匿名化的确会带来一些困扰,但问题在于,比特币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全球可交易的数字资产,单一国家的限制是没有意义的,尤其是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公开接受比特币的背景下。
当比特币世界对现实的世界产生越来越多的影响时,接受比特币,然后在此基础上正视其潜在风险并努力化解之,可能是唯一正确的态度。有一个好消息是,越来越多的国家正通过监管介入的方式来与比特币世界达成和解。
2015年5月,欧盟通过了反洗钱4号令,计划在2019年6月之前建成一个能够定期维护的数字货币用户登记数据库,并要求对金融情报机构(FIU)开放,同时还要给使用数字货币的用户提供自我声明的表格。
2015年8月,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局发布《纽约州比特币牌照提案》,对于提供比特币买卖、交易、存储、兑换或虚拟币发行等服务的机构,要求必须持牌经营。
当然,对服务中介的管理只是第一步,或许对将官而言,还远不能对冲比特币世界的潜在风险,但总是个和解的信号,是个好的开端,不是吗?
最后,以一句话作为结束吧,“工具可能是危险的,但错不在工具”。
【钛媒体作者:薛洪言,作者微信公号:洪言微语(ID:hongyanweiyu)】
信用是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积累出来的,而不是某些个机构做背书。这是比特币类事物的核心思维。去中心化奠定信用在交易过程中公平的基础。按需交易剔除利率波动这个最大的人为不公,也剔除那些可耻的投机行为。比特币不具有投机升值是这类事物的优点。人们关注的是交易终极目标需求,而不是交易中介物。交易者能过多存储货币是现有货币系统一大弊病,它让交易系统失真,信用失真。它能无限进化自身系统,这是互联网赋予它的天性,是现有货币系统无法克制的缺陷。
1、机器劳动产出的是什么?机器运算,然后就可以挖到比特币,可理解为兑换。这就好比人种地,地里直接长出了钱。问题是,没有小麦人吃什么?人种植小麦,小麦兑换成货币,货币用于交换,这个逻辑里的重点,是“小麦”,而不是种地能赚钱。 2、比特币具备哪些货币基础?确实是去中心化了,但是去中心化就好吗?你搞个机器,你就等于是中国人民银行,直接发行货币吧,别人辛辛苦苦种地,拿小麦和你换钱。这个逻辑里,问题不是比特币,而是你。你凭什么通过跑机器就能产出钱?还能用于换取食物?话说回来,比特币给了一大群人烧机器就能出产货币的机会,这就是比特币最大的问题。 3、比特币当然能和现实货币挂钩,你明天发行一个茶叶券,也能和货币挂钩。问题是,大家凭什么,为什么要去挂钩?交易方便吗?交换公平吗?发行具备公信力吗?
实际上在我理解力,比特币的信用就是在下降。尤其是当他的价格一而再再而三的爆炸以后。
这三个问题用一个事实回答,比特币技术是公开的,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开发个某某币来吸引参与者,它不是以你个人的信用来支撑,是所有参与者的信用来支撑。如果它被局部人群掌控,它的信用在下降它就死亡,但这不影响未参与者的物资流通,因为它可无限再生。现在会有后二个问题就是因用现有货币思维去考察未来货币体系。第一个问题就是现有货币的弊端,这不是比特币类的弊端。交易的关键是需求得到解决,而不是中介物的积累。在比特币类的交易中比特币就是交易双方对所有参与者一个信用声明,某方对交易失信不仅只对交易方而是对所有参与者失信。
1、货币化我能理解,但为什么要选比特币?凭什么选比特币?比特币的发行方式决定的货币量就那么多,而货币量无法和货物量挂钩的话,必然通货紧缩。而比特币初期的发行方式又是毫无意义的“挖矿”。所以,为什么选比特币?? 2、你说的第三点正好就是比特币的不公平了,货币的本质作用是方便交易,而方便交易的前提是它能被便捷的得到,但又不能滥发。“比特币必须通过挖矿才能获得”和“总量有限”这两个特色,对于交易而言毫无意义。
1、为什么信用是交易过程中积累而来,而不是依靠某个机构背书?那你能不能解释那些货币面额比冥币还大的国家的货币是怎么变得不值钱的? 2、去中心化,按需交易,都没法掩饰比特币最大的不公平,因为它的发行方式,已有大量比特币掌握在某些机构或个人手中了。 3、“比特币不具备投资升值的优点”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你自己看看比特币的价格变动。
不好意思,最后一段删掉
谢谢回复。 可能我没表达清楚。 我讲的是比特币具备成为货币的条件。 里面我谈到的一些。 1.我举例的小麦是与高中政治书目里的概念统一。也就是,小麦生产者的其他消费需求出现,而把握这种其他消费品的生产者也出现小麦的消费需求的时候,交换。这一整个过程的演化(参考历史内容,内容过长故略)小麦被独立出来,而这个独立的过程,便是货币化。也就是小麦不是去交换货币了而是成为货币了。 2.机械。首先你得在比特币以外的地方获得经济基础你才有可能获得机器。否则你获得比特币也只能是通过购买。而这个获得经济基础的过程,便是已经付出劳动,而后便是投资过程。这就是能换小麦的理由,我在没获得机器以前早已付出劳动。 3.一大群人是不可能的。比特币的运算要起的挖掘工具,机房实况可网络得知,这不可能一大群人获得基本这种挖掘能力的可能。那么着就不是比特币的最大问题了,或者是这个广义上问题基本不存在 特别是,你得问题三,我觉得和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不攻自破。各国立法,一比特币兑换万级货币已自动说明。
国家为什么有发行货币的权力,因为他牛逼,他有枪,有信用。他能从总体考量货物量进而决定发行多少货币。而比特币最大的问题不是货币存储方式,而是发行方式。若你最早进入比特币市场,你挖到了全世界一半的比特币,你的信用值得大家相信你吗?去中心化说得好听,货币不中心化发行,更乱。
比特币挖掘要求运算能力大,故消耗的间接劳动多。(你需要具备达成运算的基础工具,此后可视为投资行为)可以类比为规则游戏,存在私人银行。 劳动获取货币,可以代换理解为古时劳动获取小麦换取盐。那么劳动开采出贵金属成为目前承认的一般等价物。而后根据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信用载体的货币,类比纸币。那么,如今是信息时代,又根据商品经济的发展,可类比电商等。新型货币的出现,可类比比特币,故其具备货币成立的推演条件。 比特币兑换可于现实货币挂钩,货币是信用的载体。比特币基本社会基础,具备社会信用,故可以作为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