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政部机构:ICO项目方和交易所适用反洗钱相关法规监管
摘要: 美国财政部下属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机构FinCEN高官认为,ICO代币发行方和出售方属于货币转移服务商(MSB),应遵循相关法规监管、满足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的要求。
新近公布信函显示,上月致信回复美国参议院金融委员会委员Ron Wyden时,美国财政部下属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机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的法律事务相关高官Drew Maloney明确暗示,FinCEN认为ICO代币发行方和出售方属于货币转移服务商(MSB),应遵循相关法规监管。
Maloney在信中称:
“开发ICO融资代币的发行方属于MSB,必须遵循适用于货币服务企业类别的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AML/CFT)要求,出售ICO代币或将代币兑换为其他虚拟货币和法币的交易所通常也属于MSB。”
链得得App编辑发现,关注公共政策面临加密货币和去中心化技术问题的非营利研究机构Coin Center此后评论认为,上述解读意味着,如果没有在FinCEN注册登记为MSB,并遵循了解客户(KYC)监管规定,进行和美国公民有关ICO活动的组织就可能按照联邦政府法律被判重罪。
Coin Center表示,不同意上述判定,相信这样的决策应该经过公开的法规制定流程来定。
不过链得得App注意到,以上FinCEN信函提到,ICO的情况各异,ICO参与者的AML/CFT申报将取决于特定ICO有关金融活动性质。每个案例有具体的事实和环境。这意味着FinCEN对ICO参与方的监管责任也将视有关环境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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