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央行行长:要监管加密货币风险但不要扼杀创新,部分ICO应遵循证券法
摘要: 新加坡央行行长称,该央行监控加密货币领域的风险主要:金融稳定、洗钱、投资者保护和发挥市场功能。部分ICO代币可能属于应遵循证券与期货法的证券,中介需满足政府牌照要求。
履行央行职能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局长Ravi Menon日前讲话称, MAS没有直接监管加密货币,而是把重点放在加密货币相关的活动上,在评估这些活动引起的各类风险,考虑有针对性的适当监管对策,同时要保证不会扼杀创新和实验。
Menon称如何利用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可能带来的革新益处,同时抑制它们的部分风险,这是全球央行和监管方面临的挑战。MAS监控加密货币领域的风险主要在四方面:金融稳定、洗钱、投资者保护和发挥市场功能。
Menon说,MAS目前认为,加密货币活动并没有对金融稳定构成很大风险,但这种形势可能会变,所以在密切关注。
Menon提到,加密货币活动带来的一个显著风险是洗钱和为恐怖主义融资。需要法律监管加密代币的中介交易。新加坡提出的“支付服务议案”将对中介提出要求,以求化解这一风险。
Menon还说,如果加密货币代表了对发行方资产的所有权、证券权益或者任何财产,按照新加坡的“证券与期货法”,它就可能被视为证券。这意味着,除非豁免,否则发行方在ICO以前必须遵循发行说明书的要求,ICO的中介必须满足政府发放牌照的要求,ICO代币二级市场交易的平台必须得到MAS批准和承认。
链得得App快讯曾提及,Menon认为,加密货币最有潜力的一种用例是促进传统货币的跨境支付。在两次成功的国内概念验证(PoC)之后,MAS已与加拿大央行合作,测试和开发使用两家央行所发行加密代币的跨境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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