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监管加码:要求金融机构公布客户加密货币活动
摘要: 以色列财政部的禁止洗钱监管法规草案将加密货币服务纳入金融服务领域的反洗钱监管范畴,提出从6月1日起,国内金融机构和加密货币交易所都必须汇报客户的一切可疑加密货币活动。
以色列财政部公布了禁止洗钱的监管法规草案,在6月13日以前面向公众征询意见,其中有一些条款专门提到加密数字货币,将加密货币服务纳入金融服务领域的反洗钱监管范畴。
链得得App编辑注意到,上述草案对金融服务供应商提出一套新的汇报要求,包括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以色列的银行、经纪商、货币兑换机构、加密货币交易和商业平台都将必须汇报客户的一切可疑加密货币活动,汇报信息包括不低于五年内的涉事各方数字钱包地址、IP地址、货币类型和金额。
上述草案提到37项涉洗钱的警报信号,包括对数字货币钱包超过约1400美元的大额转款、用匿名IP地址或者和联网源地址不服的IP地址进行的一切转款、用加密货币向线上博彩网站转款、用门罗币或Zcash等匿名性加密货币开展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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