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公布数字token监管新规,限制ICO发行人参与者和接受币种
摘要: 泰国证监会公布了7月16日生效的数字token监管新规,要求ICO发行方须为遵循泰国法律注册公司,向散户募资不得超过30万泰铢,ICO发行只能接收泰铢和比特币等七种数币
链得得(微信号:ChainDD)7月4日讯, 据路透社报道,泰国证监会(SEC)当地时间7月4日公布有关数字token的监管法规,将于7月16日生效。
链得得App编辑整理,上述SEC新规主要集中于ICO方面,要求:
1、 发行方必须为遵循泰国法律注册的公司;
2、 对机构投资者、拥有超高资产净值的个人投资者、风投公司和私募股权公司,ICO可无限制发行,但对散户投资者募资额不得超过30万泰铢、约合9050美元;
3、 ICO发行只能接受一种法币——泰铢和七种加密数字货币,分别为比特币(BTC)、比特币现金(BCH)、以太币(ETH)、以太经典(ETC)、莱特币(LTC)、瑞波币(XRP)和恒星币(XLM)。
链得得App7月3日快讯提及,泰国最近通过了《数字资产商业法令》,赋予数字资产货币和证券的双重属性,对于如何判定取决于用途和开发目的,用作商品交换媒介时定义为加密数字货币,参与投资或接收特定商品属于数字token。
链得得仅提供相关信息展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评论(0)
Oh! no
您是否确认要删除该条评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