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得分析】“区块链存证”获司法认可,联盟链方案存做恶风险

仇杨涛
仇杨涛

Dec 04, 2018 关注区块链+、数字金融

摘要: 联盟链上的利益相关方本身就是风险,而涉及到加密货币的公链也是不安全的。如何在合规和公平之中寻求平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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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法院宣布上线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平台,以解决包括互联网版权、互联网合同及电子合同等在内的纠纷案件。

平台底层是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帐本系统架构,利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和共识机制,可构建出一条安全可靠的信息共享通道。不需要电子数据具体内容,获取电子数据摘要即可实时入链。

链得得注意到,这条司法链包括:郑州中院、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中国信息协会法律分会等重要节点,并计划支持对接更多国家或社会组织的联盟链。

在“证据存证”中,只需要输入哈希值就可以搜到对应的存证记录。截至12月2日午间,这条链的区块高度已经超过70万,用户总数接近80万。

其实在区块链环境并不明朗的时期,却看到了司法区块链的快速推进。

今年中旬,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在全国首次确认了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审查判断方法。

之后的9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正式上线运行,该院也成为全国首家应用区块链技术定纷止争的法院。而河南法院的这条司法链其实和杭州互联网法院做的都是一件事,解决电子存证遭损毁、篡改、伪造等问题,打通涉网审判的“最后一公里”。

在9月7日时,最高法院发布《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承认了区块链技术支撑的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在第11条提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所以无论是杭州还是郑州,司法链的建立是在区块链存证得到法律认可的基础之上的。而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发布,也意味着区块链这一技术逐渐普及化。

Fox.ONE创始人韦永隆告诉链得得,区块链技术可以直接帮助到“合规”,而信息披露和存证溯源是“合规”的重点,所以刚好是区块链技术擅长做的事情。

链得得注意到,无论是在司法链还是供应链金融等领域,联盟链是主要的打开方式。韦永隆也向链得得表示了他的担忧:“现在的司法体系都是中心化的,但是从长远来看,如果是让司法这件事更公平,理论上讲应该更愿意接受公链;现在司法存证区块链都使用联盟链,短期看有是业务驱动导致,但长期看这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他补充道,“如果联盟成员有利益相关方,就有动机去做不好的事情”。

不过就目前公链发展的情况看,在各大底层技术服务商大肆推崇其性能多么优越的时候,但是依旧存在两方面不安全的因素,一则在于技术不成熟和基础设施不完善带来的不安全,二则在于公链的发展依赖于激励机制,而激励机制的发展必然会涉及到加密货币,起码从目前来看这也是不安全的。

所以公链的风险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以司法链为代表的联盟链的发展。韦永隆告诉链得得,其实第二个安全问题是有解的,那就是做一个“无币的公链”。

他说道,区块链这个概念往前看,就是一个“分布式系统”。分布式系统要达到的是一致性,这在区块链世界中被称为共识。也就是说,我们做的事情本质上就是一堆计算机系统讨论出一个决策来,并且这件事得到了所有计算机系统的确认。

在这个业务场景,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决策过程,和“去中心化”和“社区自制”没有任何关系,而这个决策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成本,因此区块链的核心在于整体效能的提升,而不是把关注点都放在了“去中心化”和“加密货币”这两点上。

从目前加密数字货币监管的口径来看,任何披着“区块链外衣”进行非法融资、集资诈骗的行为一律禁止。所以监管层的“严监管”在于控制风险而没有去扼杀创新。

所以,要做好一个区块链系统的设计。韦永隆表示,“上链”这件事情是一个价值万亿的市场。但是币不应该是二级市场上流通的代币,可以是一个有业务支撑的“积分”形式。只不过到那时侯,它是不是加密货币就已经不重要了。(本文独家首发链得得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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