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链得得(微信号:ChainDD)09月24日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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