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信撰文称,我国货币当局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对各类虚拟货币的监测监管。
“CITE2019区块链技术应用研究报告”正式发布;密歇根州众议院投票将加密货币纳入刑法;美国SEC主席:加密货币仍是监管的重点。
报告:央行数字货币可能很快就会进入批发市场;日本金融厅修订行政指导方针草案,更新ICO和IEO相关的指导意见
监管对于区块链行业而言并非坏事,而且自上而下的监管和自下而上的合规不应该是一个猫抓老鼠的游戏,而是在互动中共同营造一个成熟的法律环境。
网信办发布第二批共309个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名称及备案编号;外媒:摩根大通和高盛拒绝了加入Libra协会的邀请。
王永利:在国家依然存在难以消除的情况下,网络加密币很难成为超主权世界货币;外媒:美国国会领导人起草法案,禁止大型科技公司推出数字资产。
日本交易所Bitpoint被盗!损失约35亿日元;央行办公厅主任:不论法币还是虚拟货币均需接受监管。
印尼金融科技初创公司Blossom Finance的内部伊斯兰教法顾问认为,伊斯兰教法“总体容许”比特币。而目前埃及最高宗教领袖、土耳其政府等机构和人士都认为应禁止。
2018年12月14日,福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在这起案件当中,法院认为:基于代投的委托合同是无效的,代投人需依法向投资人退回ETH。
DC/EP是一个双层的研发与试点项目计划,并不是一个支付产品。DC/EP项目计划里可能包含着若干种可以尝试并推广的支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