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金融服务业监察署:数字代币是证券、股票和记账单位
摘要: 数字代币将被定义为证券、股票或是可被用于发行的金融衍生工具。
德国联邦金融服务业监察署透露,目前已经收到了很多关于ICO数字代币和加密数字货币方面的询问。该机构表示,建议有关各方参考是用于传统金融工具的规定,并且遵循当前监管要求。
数字代币是证券、股票和记账单位
在一份咨询信函中,德国联邦金融服务业监察署针对ICO及相关术语的基本定义给出了回复。他们解释说:
“企业或个人发行的数字代币,并在交易所出售他们来兑换传统货币(比如欧元)或是其他常见虚拟货币(比如以太币和比特币)。”
此外,德国联邦金融服务业监察署还告知公众,数字代币通常是由分布式账本或区块链技术生成的,而ICO则是用于初创公司项目募集资金。
德国联邦金融服务业监察署建议ICO参与者检查、并遵守当前其他金融工具(比如证券)的监管规则。个人或企业如果对法规存在任何疑问,都应该联系德国联邦金融服务业监察署。此外,该机构还指出,出于监管目的——ICO、数字代币、货币和加密数字货币都受证券监管领域和其他相关的国家和欧盟法律规定约束。
此外,发行数字代币的公司还应有义务履行《银行法》、《资本投资法》、《保险监督法》、以及《支付服务监督法》的规定.。德国联邦金融服务业监察署下属授权许可部门将调查一些案例,确认是否需要授权批复。如果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可能会禁止项目和交易实施。此外,对于一些可能构成行政违法和违规的行为,他们也会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
德国联邦金融服务业监察署还表示,数字代币的法律分类需要准确检查。根据他们的设计,数字代币将被定义为证券、股票或是可被用于发行的金融衍生工具。监管机构会根据不同的数字代币的特点,逐案研究不同数字代币的状态分类。
德国联邦金融服务业监察署还指出,数字代币可以被视为金融工具和记账单位。为了被归类为证券,数字代币应该可以在金融市场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上兑换和交易。德国联邦金融服务业监察署认可数字代币交易被记录在分布式账本上,或是使用区块链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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