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观链】苏宁:如何在联盟链中实现去中心化

大文
大文

Jun 27, 2018

摘要: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类似于“委员会”或“超级节点”的组织形式“模糊”了联盟链的中心化属性。

链得得注:大文观链,是链得得App新推出的区块链技术分析系列栏目。由链得得App作者马文佩伴随诸位用户,对区块链、数字货币市场中前端技术方案进行应用层讲解与热点事件的技术层分析。每个工作日与大家一同分享“链圈技术宅”的那些头脑日常。

今年2月底苏宁苏宁金融宣布上线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黑名单共享平台系统。这个系统采用Hyperledger Fabric在联盟机构之间共享金融机构的黑名单数据,这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已经落地在金融行业的区块链应用之一。

事实上,苏宁在区块链技术的研究方面继承了苏宁一贯的“讷于言”的作风,在整个金融行业都在疯狂追逐概念的情况下已经将技术进行了落地,而外界却对其知之甚少。不久前,大文采访了苏宁金融研究院区块链首席研究员宋沫飞,了解了一些苏宁对于区块链技术的看法。

苏宁对区块链技术的研究最早开始于2017年,专门成立了区块链实验室。目前苏宁的区块链实验室有10余人,隶属于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中心。去年9月,苏宁银行接入基于了由中信银行与民生银行主导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信用证信息传输系统(Blockchain based Letter of Credit System)。

这个系统基于Hyperledger Fabric开发,联盟行及大型机构作为VP节点参与共识, VP节点之间采用TLS连接,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一般中小机构由核心机构授权参与,普通客户可以通过API接入或者外链方式加入。

信用证信息传输系统允许银行和金融机构直接通过该系统进行信用证的开立、通知、交单、承兑报文、付款报文等环节,意义在于将银行和买卖方连接成一个网络,使得开证、通知、交单、承兑、付款的过程透明可追踪。在使用该系统的联盟内,各银行和机构界定了区块链相关技术名词及标准,明确区块链合作的工作机制,以及国内信用证业务的流程,同时约定保密和法律条款。

今年2月,苏宁上线了同样基于Hyperledger Fabric的黑名单共享平台系统。这个系统同样针对信用领域,允许成员添加、查询、删除黑名单及投诉。虽然是联盟链,但苏宁却表示拥有一个去中心化的联盟管理委员会。宋沫飞告诉大文:“我们也实现了一种去中心化的控制机制,所有初始发起方会作为一个管理委员会来共同对新机构进行授权,只有当所有管理委员都允许其加入时,新机构才拥有对链上数据的读写权限。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对于黑名单的上传和查询等业务来说,所有机构的地位是平等的,具有同样的权限。因此,黑名单共享平台系统基本在运营模式中消除了中心化的机制。”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类似于“委员会”或“超级节点”的组织形式“模糊”了联盟链的中心化属性。而且从另一个角度看,对于金融机构和实际落地的业务来说,纯粹的去中心化可能意味着风险和低效率。宋沫飞认为:“从联盟链的成员构成来说,由于机构身份都是已知的,可以事后问责和监管,这种准入门槛的提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降低对安全性的要求。一些联盟链从性能角度考虑引入非拜占庭容错的共识算法,比如Hyperledger Fabric使用的Kafka共识只能用来处理宕机恢复等容错,而无法处理节点的恶意行为。这种方式在联盟链中具有一定的可行性,提高了交易处理的效率。然而,在开放的公有链平台中,这种方式会给数据的安全性带来极大的挑战。”

由于公有链无法满足金融机构了解客户、反洗钱等一些基本要求,因此目前在金融机构之中,采用的基本上都是联盟链,较为著名的项目包括R3 CEV、超级账本、金链盟等。

实际上,作为一家金融机构,苏宁的态度非常明确:“准入门槛的提高能够保证参与机构的自身信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恶意行为的发生,顺利的开展各项业务。苏宁未来的开展业务更多倾向于采用联盟链来解决实际业务的痛点问题。”

对于是否会涉足公有链领域,宋沫飞的回答则显得非常务实:“目前开展的区块链业务还是集中于金融等领域,已经上线的国内信用证和黑名单共享平台系统都是为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信息安全传输提供高效而安全的解决方案,这些业务并非像支付等一些应用需要涵盖大量的用户,而局限于特定领域的机构根据统一的目标来共同维护链上数据,从业务的特点上来说,这些应用较为适合采用联盟链技术”,他最后告诉大文,“但苏宁并不排除根据业务需要来开发公有链的可能性。”

链得得仅提供相关信息展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本文系链得得原创,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如需获取转载授权,请点击这里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链得得微信号(ID:ChainDD),或者下载链得得App

分享到:

相关推荐

    评论(1

    • 陈子豪 陈子豪
      回复
      0

      难点不是建立联盟链 难点是谁愿意进来?

      Jun 27, 2018 via iphone

    Oh! no

    您是否确认要删除该条评论吗?

    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