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互联网的数据枷锁,数字身份还给人们更自由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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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09, 2018 IDHub是基于开放原则的区块链数字身份平台。

摘要: 在由以物为基础的工业形式向以人为基础的工业形式演变过程中,人类并未在互联网时代真正得到解放,反而背上了一副沉甸甸的枷锁。

256年前,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写下这样一句话: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265年后,这句话成为互联网社会的真实写照。置身于虚拟世界中的人们,看上去似乎升格为互联网的主角,但实际上却已降维成互联网工业的原料和产品。在由以物为基础的工业形式向以人为基础的工业形式演变过程中,人类并未在互联网时代真正得到解放,反而背上了一副沉甸甸的枷锁。

在互联网帝国的城墙下 用户不得不“以隐私换便利”

截至目前,数字世界的数据内容保守估计约为数十亿兆字节,其中90%的数据为2016年以来所创造。2017年,每个月有近四分之一的世界人口使用Facebook,其中产生的80%数据都属于私人范畴,这些信息的获取、分析构建起互联网帝国高耸的城墙,用户不可避免地成为帝国属民,几乎没有用脚投票的权利。纵然虚拟世界正为用户带来巨大益处,但用户为此所付出的代价也是难以估量的。

任何拥有个人数据的企业、组织、政府机构都成为黑客“猎取”的对象,他们将这些数据卖给外部各方以获取利润。2016年5月,外号“和平”的黑客成功入侵全球最大职业社交网站LinkedIn服务器,盗取1.67亿笔使用者登入资料;2016年12月,雅虎发现了新的安全漏洞,该漏洞造成至少10亿用户的信息被盗;2017年9月,美国征信机构Equifax数据库遭到攻击,将近1.43亿美国人的个人信息泄露。而Facebook被指利用5000万用户数据影响总统选举,深陷政治丑闻风波,市值蒸发1000亿美元。

在一些批评人士眼中,传统的大数据技术并非完美,甚至有些卑鄙。如果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走上了邪路,它也可能成为一种新形式的霸权。他们认为,大数据表面上是一种前沿的信息技术,实际上只是“未经授权的商业调查”。大数据的真正获益者并非普通民众,而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的商家,大数据成为后者操控前者的一种工具。

此外,大数据技术抓取的数据来源多是带有隐私成分的个人信息,如果将其联系到一起,某个人的一举一动就会被赤裸裸的呈现出来,毫无隐私可言。无论是利用这些隐私信息引诱消费者购买其偏好的商品,还是保存这些信息本身都是极不道德的行为,当前法律框架下未有对此的严格约束。

另外,大数据技术可能被超出范围使用,也就是数据滥用。所谓超范围使用,是企业通过一定的所谓合法的形式拿到个人信息,但是拿到以后使用信息的目的、用途以及范围,并非信息权利主体所熟知。当互联网对一些数据信息进行更进一步或者深层挖掘时,这种挖掘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侵犯了权利主体的权益。因为互联网企业之前可能告诉权利主体,获取信息是基于特定的目的或者在特定范围内使用,但是进一步挖掘就有可能触犯了约定。

数字身份与传统大数据分离成趋势 还给人们更自由的人格

业界对于目前个人身份信息乱象,有一种声音认为,用户要改变对于个人信息的狭义认知,如果严格把所有个人信息都作为隐私进行保护,势必影响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更何况很多时候个人的信息泄露,往往是根据用户自己主动存留的信息、网络痕迹、主动展示进行的,比如说过分地在Facebook、Instagram等互联网平台上传照片、定位等个人信息资料,所以把这个认为是个人的隐私泄露,是一种误解。

也有观点认为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不应该成为个人隐私,而应该是信息时代每一个人的公开信息,它更多是互联网生存下一个人的基本描述,相当于在现实生活中你的体貌特征。在互联网上你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其实构成互联网上虚拟的你,所以这些信息不应该被限定为隐私,而应该属于公共信息。大部分网络行为,比如购物、买票等都需要实名认证,提交这些数据。

其实,隐私数据的界定权应当完全掌握在用户手中,对于在何种情况或场景下披露怎样的信息,应该由用户决定。科技公司或任何第三方在收集和处理用户数据时,更应当经过用户授权。此外,用户还应当享有信息收集时的知情权、个人信息处理情况的查询权、个人信息使用许可权、个人信息转移权、个人信息遗忘权、个人信息泄露的知情权等,以及拒绝或限制个人信息被各种形式利用的消极权利等。

数字身份与传统大数据分离将是未来数字身份发展的一种趋势,区块链将成为数字身份的最佳底层技术。在可信数字身份的背后有四个重要维度,即身份自主权、数据安全、个人隐私、资产性。身份属于敏感数据,在应用过程中应当与一般大数据加以区隔,隐私级别较低的公开数据可以保留在网络上,极为重要的隐私数据则应当保存在用户设备上,形成链上+链下、公开+隐私的完整模式。

在第三方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以容易识别、通俗易懂的形式表现出来,不得不适当地与其他服务条款捆绑同意,也不能以沉默、不作为等默示方式认定为「同意」。与此同时,个人信息主体在做出许可同意后,有权随时撤销该授权许可,信息控制者应当事先告知个人该项权利,并保障撤销权行使的便利性。

另外,数字身份可以收集用户身份的所有小信息,比如社会安全信息、医疗记录、社交媒体凭证,并使用一个存储在区块链的账户上的密钥,这样用户可以对个人信息进行最大程度的保护,只需共享一个验证其身份的公共密钥即可。

不同于以物为基础的传统工业社会,互联网从根本上说是以人为基础的新工业社会。互联网由人构成,人也反过来被互联网所建构、塑造和影响。如果说艺复兴使人性从神性中解放,工业革命使人进一步从自然界得到解放,互联网使人从沉重的大机器劳作中解放,那么随着区块链数字身份的日渐蓬勃,将人真正从数据监控的枷锁中解脱出来,还给人们更自由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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