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字化永生第一案”,看数字身份的继承权与隐私权之争
摘要: 问题在于,截止目前,数字身份继承问题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尚未达成一个共识。不仅国外如此,国内数字身份及社交账号也在面临同样的新旧时代数字困境。
虽然人类无法做到永远活在物质世界里,然而互联网却可以让我们在虚拟世界里得到永生,这成为全球亿万想要和逝去爱人“重逢”的唯一希望。尽管“灵魂永生”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随着技术的进步,“数字化永生”则成为可能,它代表着人类与死亡做出的最大抗争。如果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你的身份账户和所有个人数据将会何去何从?
近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了一则关于身份账号继承权的案件,让数字身份的合法继承受到了公众强烈关注,该事件也由此成为“数字化永生第一案”。
数字身份是数字化永生核心燃料 逝者身份有望完整复刻
数字化永生,也可称作虚拟永生(Virtual Immortality),是指将某人的数字人格及记忆存储或转移至较人类肉体更加耐久的媒介(如电脑等)当中,并使之可以与未来人类进行交流。在此过程中,将会诞生类似真实人格的虚拟化身,其行为、反应和思考方式都会趋近于其本真人格。
数字化永生的实现依托的是被化身人本身庞大的身份数据档案,这就需要用户提供自己的“数字遗产”,以此对身份进行还原。在被化身人逝去后,其化身会呈现两种状态:一是冻结其演化学习过程,保持静止状态;二是根据被化身人人格特征继续学习发展。据著名未来学家Ian Pearson预计,人类将在2050年达到一种数字化永生,那时,我们的身份与记忆将以数据形式存储在电脑当中。
一般来讲,实现数字化永生主要分为两步:第一步是记录被化身人曾听闻和表达过的言语,并将其数字化。据估算,想要充分记录某人一生当中所听闻的言语只需要不到 1TB的数字存储空间,以现在科技手段而言,是完全可行的。该途径现在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是如何实现系统的语音与文本认知功能。
第一步的实现还有另外一种途径:通过保存与分析被化身者在社交网络上进行的活动来绘制出其身份蓝图。通过分析某人50年的社交网络使用情况,科学家们很可能会成功架构该人所处社会及圈子的文化规则、思维方式和兴趣利益等,以此摸索规律,将被化身人的身份进行完整复刻。
第二步是使身份“成活”。该步骤使得化身可以继续其学习与演化过程、同未来人类进行交流互动。技术上来讲,如果想要使身份“成活”,我们就必须在数字身份之中植入人工智能系统。之后,该系统将“被假定”具有思考能力,并会根据所存储的数据来应对外界刺激。
除了之前的两项主要过程之外,如果被化身者在化身制造完成后仍然在世,其化身将会经历一个“校准”过程。在此过程中,化身将和被化身者在言行、思考方式等维度无限趋近,最终或可成为“拥有同一思维的双胞胎”。
一个无法登陆的纪念账户 身份继承成为数字时代的新困境
“数字化永生第一案”的起因是一名15岁女孩于2012年在柏林地铁被列车撞倒过世,女孩的父母想了解女孩是不是因为受到网络暴凌而自杀,另一方面,也为了向列车司机索赔,并希望能够继续发布信息以此表示纪念,为此他们想登录女孩的Facebook社交账户。
虽然这个账户是女孩14岁在Facebook上申请注册的,女孩母亲也有该账户密码,但Facebook已经收到女孩一位好友的信息,获知女孩已去世,将女孩账户转为纪念账户,父母无法登录女孩账户。
为此,父母只能向Facebook申请登入女孩账户以获取信息。Facebook则出于保护用户隐私,特别是未成年人隐私的考虑,拒绝了父母登录女孩账户的要求,也拒绝提供透露过世用户的相关信息,但其承认所有账户信息均完好地保存在服务器上。女孩母亲在柏林中级法院对Facebook提起诉讼,要求获得女孩账户的完全管理权限,获取存在Facebook服务器上包括私信在内的全部账户信息。
2015年12月,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认为身份账号及内容数据应同书信、日记一样,作为遗产被继承。2016年1月,Facebook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则从原审判决违反电信保密原则、隐私保护规定的角度,支持了Facebook。2018年7月12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并恢复了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Facebook用户协议中未约定父母可以继承管理过世子女身份账户,因女孩去世,女孩与Facebook之间的用户协议终止。但二审法院的判决没有解决身份继承问题,只是明确未成年人的身份隐私和社交账户内的私信在过世后仍受电信隐私保护法保护。
终审判决最后认为,女孩父母的要求并不违反数据保护法,社交网络的用户协议同样遵循普遍适用的继承规则,继承权不能被合同条款排除在外。2018年5月25日,适用的一般数据保护法(the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只对在世者适用,曾与过世者有过私信沟通,向对方的个人数据的传输、使用等仍受到GDPR的保护。
关于如何权衡保护用户个人隐私与家属意愿方面,是一项非常棘手的问题。这个案件将身份数据继承、谁有权管理过世者互联网账户以及身份最终归属权的问题推到了司法者面前,是一次情理与法理的平衡。
然而,对于过世者的身份数据保护仍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美国尚未有明确的立法支持。Facebook的谨慎也来自于它在欧洲面临的多起隐私调查和诉讼。作为互联网巨头,它在用户隐私保护和非法信息删除上被要求比一般公司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各个互联网公司和IT公司对用户网络数据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Google在2013年最先推出了身份账号继承,通过闲置账号管理员功能,可以继承包括Gmail账户、云储存以及其他服务。用户去世后,管理员可以填写一份表格来获取用户身份数据或是注销账户。
但对苹果来说似乎要更加不近人情一些,在苹果的服务条款中有一项规定是“如果用户去世,那么TA不能让任何人进入TA的账户。AppleID和其享有的所有相关权利也会终止”。在收到用户去世证明后,苹果会注销该身份账户,并删除该账户下所有的用户内容。
由此可见,数字身份继承问题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尚未达成一个共识。不仅国外如此,国内数字身份及社交账号也在面临同样的新旧时代数字困境。
然而,该案的出现,不仅为数字身份的继承增添了更多伦理道德上的因素,同时也将这一问题推向了前台,其判决将影响欧美国家对过世者身份数据保护的立法方向,无论互联网运营商还是网络用户都期待更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判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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