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得得晚报】河南设立百亿产业基金,关注区块链等新兴产业
摘要: 浙商银行推出全国首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油品交易仓单通平台;Zaif虚拟货币业务将于11月22日正式转让给FISCO;法院提醒:虚拟货币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链得得晚报. 2018年10月22日晚8点】
每日链报:
链得得ChainDD行情显示,交易平台Binance报价:
BTC比特币报6586.7美元,24小时跌幅0.58%;
ETH以太坊报207.92美元,24小时跌幅0.48%;
BCH比特币现金报456.65美元,24小时涨幅0.11%;
LTC莱特币报53.71美元,24小时跌幅0.46%;
EOS柚子报5.521美元,24小时跌幅0.38%。
链圈动态:
河南设立百亿产业基金,关注区块链等新兴产业
据河南省发改委消息,河南省已设立100亿元规模的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主要投向新兴信息产业领域,具体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政务云、企业云、工业云、大数据、传感网、物联网、区块链、智慧城市、人工智能、“互联网+”“智慧+”等领域项目。
基金首批近20个拟投项目基本储备完成,社会资本也开始广泛对接,首期基金有望下月上旬发行设立。
荷兰国际银行推出区块链隐私零知识技术
据coindesk消息,荷兰国际银行(ING Bank)本周在Sibos银行会议上宣布,将发布其零知识集员(ZKSM)解决方案,将零知识技术应用于区块链隐私。
ZKSM允许在指定集合内验证字母数字数据。实际上,这意味着从数字转移到其它类型的数据,比如证明维度和地理位置。
浙商银行推出全国首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油品交易仓单通平台
据腾讯网消息,近日,在第二届世界油商大会上,浙商银行与浙江石油化工交易中心、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联手打造的全国首个油品交易区块链仓单通平台正式上线,并实现了业务的全流程操作。
据了解,浙商银行持续深化区块链技术在不同场景下的应用,根据可签发、转让、质押、融资、交易对象的不同,研发“订单通”“仓单通”“分期通”等“区块链+供应链金融”产品。
据链得得此前消息,浙商银行曾推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研发的应收款链平台,把企业的应收账款转化为电子支付结算和融资工具。
台湾“金管会”:或在明年6月前制定ICO监管规定
据《台湾经济日报》消息,针对ICO是否需要纳入监管,金管会主委顾立雄表示,须视ICO是否具有投资性与流通性两个有价证券性质,若涉及有价证券或股权发行,他承诺在明年6月前制定相关规范。
顾立雄表示,虚拟通货与ICO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但ICO是否涉及有价证券,必须看是否具有投资性,所谓有价证券的投资性,就是投资人持有后藉由第三人的努力来获取利润;此外必须看是否有流通性。针对虚拟通货交易,金管会已经采实名制纳管,但针对ICO发行,他表示,如果ICO涉及有价证券或股权发行,金管会会订定相关规范。
币圈动态:
美国以弗塔拉市政府禁止新的加密货币挖矿业务
据cointelegraph报道,在接下来的12个月里,美国华盛顿州的以弗塔拉(Ephrata)市将暂停该市新的加密货币采矿项目。该禁令由市议会进行了投票,6名议员投票支持新的加密货币法规,只有一名议员马特·摩尔(Matt Moore)投了反对票。
据悉,该禁令只会影响在以弗拉塔新建立的加密货币采矿业务,而现有的四家公司将继续运营。Ephrata市政府官员韦斯•克拉戈(Wes Crago)表示,这四家加密公司目前正在搬迁,其中两家位于Ephrata港,一家位于该市工业区,另一家位于居民区。
Zaif虚拟货币业务将于11月22日正式转让给FISCO
据日媒crypto.watch消息,Techbureau旗下虚拟货币交易所Zaif的虚拟货币业务将于11月22日正式转让给FISCO。
消息指出,用户需在10月22日至11月21日登录Zaif,按照屏幕指示将财产和债务转移到FISCO中。以确保延续Zaif帐户中持有的虚拟货币的权利,并保留要求返还由于黑客攻击而遭受盗窃的虚拟货币的权利。业务转移完成后,Techbureau将取消虚拟货币交易业务的注册并继续解散Zaif公司。
据链得得此前报道,Zaif因无力偿还高额赔偿,接受FISCO的50亿日元援助,随后在本月10日,Zaif母公司宣布公司虚拟货币交易所让渡给FISCO,公司取得的交易牌照将被废除,公司就地解散。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考虑允许资产管理公司推出数字资产基金
据曼谷邮报消息,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考虑允许资产管理公司推出数字资产基金,以满足不断增长的数字资产投资需求。
泰国SEC副秘书长Tipsuda Thavaramara表示,SEC的董事会还没有提出任何建议,因为需要进行彻底的评估。此前,泰国证券公司协会主席Pattera Dilokrungthirapop表示,许多拥有Asco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对操作数字资产和相关领域感兴趣,包括发行ICO等活动。
法院提醒:虚拟货币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据新华社消息,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尚未明确的情况,其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且本案可能涉及违法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赵某的起诉。
法院提醒,根据相关规定,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代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投资者不要被“高收益”冲昏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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