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声明解读:虚拟资产将纳入监管
摘要: 继美国和新加坡后,香港也立规虚拟资产监管,合规监管之路是否已经开始走上正轨?
香港证监会近日发表声明,阐述香港证监会对虚拟资产实行新的监管方针。自2017年以来,区块链行业所受到关注和重视日益增加。但就目前市场现状而言,大部分的运作都不在监管范围内,属于非法行为。
直到今年7月25日,美国证监会(SEC)宣布将部分ICO项目纳入监管体系。随后新加坡的金融监管机构也表达了对ICO进行监管的态度。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发布通知表示,如果数字代币“构成根据《证券和期货条例》第289章监管的产品”,则此数字代币的提供或发行将由MAS监管。之后又多个国家和地方相继表示将IC0纳入监管,这是否意味着虚拟货币资产的合规监管之路已经开始走上正轨了呢?
首先,香港证监局的声明承认了虚拟货币的金融属性。
香港证监会声明表示:新的方针旨在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及虚拟资产基金分销商纳入香港证监会的监管范围。该声明亦载述有关可能规管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概念性框架。这是继2017年9月中国央行等七部委正式将ICO定性为“未经批准的非法融资行为”,并明确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停止从事ICO”后,第一次在虚拟资产的监管上有所改变。
此次监管的主要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想在香港做虚拟货币或者区块链相关的产品分销的,第二类是想进行虚拟资产管理和基金发行的,第三类则是数字资产交易所。
具体内容包括:想在香港做虚拟货币或者区块链相关的产品的分销必须要申请香港1号牌照;做虚拟资产管理和基金发行必须要申请9号牌照。
这里提到到“1号牌照”和“9号牌照”是香港证监会下的1~12号金融牌照体系的标准牌照,分别用于各类证券类交易业务。
其中“1号牌照”主要涉及为客户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权的买卖或经纪服务;为客户买卖债券;为客户买入或沽出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配售及包销证券。“9号牌照”主要涉及以全权委托形式为客户管理证券或期货合约投资组合;以全权委托形式管理基金。简单说,“1号牌照”掌管证券交易,“9号牌照”掌管资产管理。
此次声明中的第三类的数字资产交易所则要进入监管沙盒。监管沙盒,类似试点、试验区,是政府给予金融创新机构一些特许权,使其在监管机构可以控制的小范围内测试新产品的机制。目前,监管沙盒已经成为多个国家探索加密货币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在这段时间内可能只能交易主流的数字货币。相比前两类,香港证监会此次的声明对于数字资产交易的态度表现得更为严谨。
按照声明内容,香港需要看到一个平台运转完整的财年是否具有赚钱和独立操作的能力,也包括技术能力和风险控制,在这一年的时间里让监管部门看到你平台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是如何操作的,看到你真的是在做一个数字资产交易所而不是一个洗钱的工具或者其它违法的交易平台,经过12个月的运转后,如果各方面都得到监管的认可就可能有机会拿到香港专门的数字货币交易所牌照。
所以,香港证监会对于虚拟货币的态度并非完全放开,更多是表现了一个积极推动的信号。
此外,此次声明中多次强调“投资者利益保护不足”,足以反映此次香港证监会介入监管,一大部分原因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香港证监会将从“保护资产安全”和”规范确立市场规则”两个维度入手。在保护资产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下进行监管。
但是,这并不意味可以完全避免投资的跑路风险。
在国内,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深圳、江苏、浙江、贵州、山东、贵州、江西、广西等多地均发布相关政策指导信息,开展对区块链产业链布局。就国际环境而言,在美国,虚拟货币已经才成为一项特定的资产,正在逐步渗透到传统金融产品中,整体正在倾向与将虚拟货币当做证券进行监管。
此次香港证监会发布声明,一方面是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需要对虚拟货币资产的监管表面态度并且推动政策前进;另一方面,针对虚拟货币市场的监管问题所表现的积极应对态度也是一个较好的政策导向。
虽然此次香港证监会的声明一定程度是利好,但就国内当前市场形势,金融诈骗活动高发、反洗钱监管形势严峻,短时期内不会有虚拟货币相关的监管政策放开。而此次香港证监会声明发布的新规也只是一个框架,具体的细则还有待后续公布和完善。
(作者:奔跑财经,内容来自链得得内容开放平台“得得号”;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链得得官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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