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合并案移交联邦法庭,能阻止XRP被定性为证券吗?
摘要: XRP是不是证券?短期内应该不会有定论。
作者 |哈希派 - 不碎
XRP是不是证券?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议已经存在了近一年的时间。这一年,Ripple公司大概度过了其最麻烦重重的一段时光,因为从今年5月至今,针对该公司的诉讼已经发生了四起之多。
2018年5月3日,圣地亚哥居民Ryan Coffey在旧金山高等法院对Ripple公司提起了集体诉讼。Coffey代表所有购买了XRP的投资者寻求赔偿;他指控瑞波公司违反了《联邦证券法》和《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除了要求赔偿外,他还要求法院判决 Ripple 公司出售瑞波币是一种未经注册证券销售的行为。
2018年6月5日, 投资者Vladi Zakinov向加州高等法院提起集体诉讼。Zakinov称XRP实际上是加州法律下的一种证券,理由包括:Ripple公司利用出售XRP所筹集的资金为其商业投资提供资金;该公司无差别地向公众售卖XRP;原告实际上无力控制Ripple公司的成功和XRP的收入;原告的投资实质上处于风险之中,并且没有受到任何安全性保障。
2018年6月27日,加州居民David O’connor向加州最高法院对Ripple Labs和XRP II提起诉讼。O’connor称Ripple公司发行了XRP代币,然后使用销售代币的钱为该公司运营提供资金。他认为,Ripple公司提供出售的XRP有传统证券的标志,但他们并没有登记。
2018年7月3日, 以色列居民Avner Greenwald向加州高等法院对Ripple Labs公司及其子公司XRP II LLP提起诉讼。Greenwald称其无中生有制造出1000亿枚加密代币,未经注册就向投资者出售。Avner Greenwald表示,有成千上万人因为买了XRP而蒙受损失,要求Ripple公司赔偿1.677亿美元。8月8日,Greenwald诉讼移交加州北部地区法院;10月15日,地方法院又将Greenwald诉讼发回圣马特奥高等法院审理。
到今年8月底,David O’connor向加州法院提起的诉讼正式被定义为复杂诉讼,可以与其他案件进行协调或合并。因此,加州圣马特奥高等法院的法官将该案件与Zakinov案件合并;2018年10月15日,原告Zakinov和Oconer代表所有购买了XRP的加州公民对reripple Labs公司提交了合并投诉;10月31日,几经转折的Greenwald诉讼案最终也被与以上两起案件合并为加州集体诉讼案件来处理。
移交联邦法庭,争取胜诉机率
由于以上三项合并诉讼案中,有一起案件的原告是以色列居民,在美国根据《集体诉讼公平法案》,只要符合:原告人数超过100人;至少有一个原告是与被告来自不同国家的公民以及诉讼金额超过500万美元这三个条件,就可以将案件转交给联邦法院。
因此,11月7日,瑞波公司找来的Skadden大型律所提交了一份案件转移申请,要求将合并案移交联邦法院审理。
华盛顿Anderson Kill律所合伙人Stephen Palley表示,处理诉讼的法院之所以那么重要是因为“通常州级法院的陪审团和法官更倾向于同情原告,在集体诉讼案件中尤其如此”;而被告方也认为在联邦法院他们才能得到更公正的对待。
另外根据了解,美国各州的证券法是从1911年起就逐渐开始确立了,直到1929年美国几乎所有州都有各自的证券法规范,而联邦证券法则是确立于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时期,具有普遍的模糊性。从历史上也可以发现,州证券法大多主张实质监管的理念,尤其在加州,一直对当地证券业坚定的实践强干预的姿态;而联邦法院则更倾向于没有那么严苛的披露监管。
当然,案件中的原告也可以通过提起还押诉讼的动议来将案件转回州一级法院,据本周四的一份后续文件显示,本次合并案的三位原告也确实向圣马特奥高等法院提出了将此案发回重审的动议,只是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定论。
Kobre & Kim 律所的合伙人Jake Chervinsky 更是直言,Skadden 将案件移交到联邦法院来处理,很有可能是为了增加胜诉的几率,否则 Skadden 不会费尽周折的将案件转移。
XRP会被定性为证券吗?
此前,与比特币相关的案件中,法庭大多将比特币定义为一种资产、货币或者商品。2013年,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地方法院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诉Trendon Shavers比特币储蓄信托案中裁定:比特币可以被用作货币,它可以用来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今年3月份,美国联邦法官Jack Weinstein裁定像比特币这样的加密货币可以由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监管,他认为加密货币属于商品,符合“商品”一词的定义。
今年6月份,在旧金山举行的雅虎金融全球市场峰会上,SEC公司融资监管部主管William Hinman也表示,SEC将不会把以太坊和比特币归类为证券。
然而与比特币和以太坊相比,瑞波币会不会被定义为证券实际上还很难说。William Hinman认为,数字货币去中心化的本质是能否将其视为证券的一个决定因素。而对于XRP而言,首先,尽管持有XRP并不像持有该公司的股票那样代表所有人在Ripple Labs的所有权,也不能提供股息或投票权,但它的预挖矿模式确实比比特币和以太坊更符合证券的定义;其次,面对总量1000亿其中770亿掌握在Ripple Labs和创始人手中的XRP,对其中心化的的诟病早已深入人心;另外,在瑞波币诞生初期,验证交易的节点主要都是由ripple lab自己控制的,而到目前为止,也仍然还有40%的验证节点掌握在Ripple公司手中。
除了对其中心化的评判之外,美国SEC常用来检验一种资产是否属于证券的方法叫做“Howey测试”。具体来说就是,只要一种资产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即可被归类为证券:
是一种投资;
人们期望从这项投资中获得利润;
投资的钱是投资于一项共同事业;
任何利润都来自于第三方的推广者的努力
虽然Ripple公司声明,他们认为XRP不是一种投资;XRP持有者在Ripple公司内没有任何权利;Ripple也从来没有声称XRP的价格会上涨,所以不应该期望从购买XRP中获得利润。但这项测试最终会如何裁决,还要看法官如何理解这些问题。
不过对XRP来说一个积极的信号在于,文章开头我们提到的圣地亚哥居民Ryan Coffey在旧金山市高等法院对Ripple公司提起的集体诉讼,最终被法院驳回了。
如果XRP被定义为证券将发生什么?
如果XRP被认定为是一种证券的话,那么拥有XRP就相当于拥有Ripple公司的部分所有权,而在证券法的限定下,XRP也将无法继续实现其为跨境交易提供流动性的目的,作为一种结算工具,它将失去其大部分的功能;XRP将面临被各大交易所下架的局面;除此之外,根据《强制性受害者赔偿基金法案》,Ripple公司也有可能必须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将XRP定性为证券,不仅对它本身有重大影响,更重要的是,其对整个加密货币社区的影响,因为一旦瑞波币被定性为证券,那么其他所有通过ICO发行的代币,都有可能被列为有价证券。
Jake Chervinsky就认为,“尽管此案不会为Ripple之外的任何加密货币提供法律确定性,但它仍可能为美国加密货币法律的未来奠定基调。”
据了解目前,此案件还处于诉讼的初期阶段,Jake Chervinsky表示,在短期内应该不会有任何有意义的裁决出台;而不论这个问题最终将如何解决,相关法院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对XRP是否是一种证券等问题作出裁决。
参考资料:
[1]郭雳 郭励弘,《美国证券私募发行的两级监管》,首席财务官
[2]Nikhilesh De,《Combined Class-Action Lawsuit Against Ripple Moves to Federal Court》,coindesk
(作者:哈希派,内容来自链得得内容开放平台“得得号”;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链得得官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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