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于阳光与黑暗之间的“合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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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03, 2019 x1ang.li:供应链 区块链的跨链青年

摘要: 尊重规则,才会赢得监管的尊重;尊重用户,才会赢得市场的尊重;尊重行业,才会赢得未来的尊重。

如果说在去年,合约交易意味着那一摊令人避之不及的有害液体;那么到今年,它却成了各交易所争先恐后上线的必争之地……

“合约”这个原本指代广泛的名词,在圈内却成了专用术语——是指一类高杠杆(10倍以上),具备保证金和“爆仓”、标准化合约、平台集中交易等客观特征的交易方式。除了“合约”这种形似期货(futures)的交易形式外,数字资产交易所还冒出期权(options)等花样。此类交易“产品”,表面上看形似“传统金融” 业的金融衍生品,然而在面对广大用户的落地环节,却不可避免地伦为了赌博。

为什么说一些“合约交易”是投机色彩浓重的赌博?

相当一部分“合约交易”更贴近高投机的赌博,而非正规的金融衍生品。

赌场与金融交易所的主要区别在于:

  1. 平台运营方主观态度及对自身的定位:
    由于合约交易涉及到大量的细节、对合规、产品、技术等各方面均有极高的要求。只要运营方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以“虚拟游戏”对待合约交易及用户,那么就具备很明显的投机特征。通俗地说:既然平台自己都认定为开赌场,并且提供的服务漏洞百出,那就怨不得赌徒掀桌子,也怨不得受到监管部门的惩处。
    我们希望各方能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促进行业良性可持续地发展。然而在实际中,我们遗憾地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平台(包括头部平台)以“虚拟游戏”为借口,对自己放松要求,却对用户百般羞辱和刁难。
  2. 杠杆倍数上限有无必要:
    一般传统的期货产品的标的(underlying),如大宗商品、股指、 外汇,由于标的价格相对稳定,波动区间小,因此具备开设。由于数币本身带有极大的价格波动,因此高倍杠杆的必要性令人质疑。与此同时,即使用户抱着“价值投资”或者是套利的初衷,在相对弱势的前提下,即使判断正确了,高杠杆倍数也能轻易将其爆仓。
    以比特币为例,价格波动(volatility)与之前比较已经降至较低水平,交易深度也相应扩大,但即使如此,其日内波幅可轻易达到5%以上,因此,在这个幅度区间内的波动完全由白噪音(white noise)主导。如果到了10倍杠杆,则量变引起质变。在这个倍数下,用户极易一夜暴富,同样也会一夜归零。更罔论20倍,甚至100倍……如此强的投机属性,使其远远区别于现有金融产品。
    比特币尚且如此,其他数字资产(如EOS、LTC)的波动率更高。在标的本身的波动率极高的前提下,交易所依然提供高倍杠杆,那么利用人性弱点的主观动机就非常明显了。
  3. 平台方对用户的筛选及风险教育是否严格:
    只要去证券公司开设过期货的朋友都清楚:期货在开户时会有严格的标准要求,会对用户各项资质:包括个人职业、资产、收入、过往交易经历……等各方面有严格的审查。尤其是开户前,会先让用户进行专业知识测试。测试不通过者不予开户——此举既是保护用户,从更长时间来考量也是保护平台自身,更是确保行业本身
    反过来,赌场大门敞开,来者不拒。
  4. 平台是否审核检验用户的资金来源:
    正规的金融交易所会对用户的大笔进出资金的来源会进行审核。一方面是为了出于屡行反洗钱义务的合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主动维护自身品牌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反过来,只要交易所对用户的可疑资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收到举报消息时依然纵容用户,那么其赌场特征就很明显了——甚至还不如合规经营的赌场。
  5. 平台是否存在实物交割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对用户的主观动机:
    “实物交割”有两层含义:一是否提供现货交割的选项,现有绝大部分合约交易均不具备;二是,即使在提供实物交割的选项后,交易所也应承担检验用户是否具备现货交割的能力,在一个赌徒式“梭哈” 极端场景下,用户倾其全部身家押重注,自然不具备套保相应的头寸。
    注:此处“实物交割”不是指有形的大宗商品,而是指作为金融衍生品的标的物的交割
  6. 平台是否产生过公害,以及平台的处置方式:
    虽然虚拟货币本身是一个新事物,基于虚拟币上的“合约交易”进入公众的视野更不长,然而在即使短短的两年时间内,我们依然不幸看到各种极端现象。个别“合约交易”的用户,不惜走上诈骗、诈骗集资的犯罪的道路,或者结束自己的宝贵生命……“合约交易” 是这些事件的公约数,这使得“合约交易”的公害性不但超过了此前的“代币发行”,甚至超过了传统赌场。

有人称:“监管是区分合法金融交易场所和地下赌场的分水岭” ,如何看待?

笔者认为:监管的确能规划相关主体的行为,但是,如果将多重维度的指标简化成一个单一的“监管”,是一种思维惰性。首先,监管在字面上是否详细充分、是否完全覆盖了上述要素,尤其在涉及公众利益上无死角盲区,这是一个课题;其次,监管在执行层面是否能穿透实质,穿透到自然人,这又是一个课题。现实是令人遗憾:很多平台的所谓法务部,存在目的仅停留在“字面上合规”,实际上是在玩各种文字游戏、打擦边球,并且平台一旦引发部门,法务部通过丰富的甩锅经验帮助平台逃避责任。

有什么忠告?

一个好的平台,自强自律,善待用户,勇于承担责任,规则明晰且严谨。而一个恶的平台,无视法律公序、对自身要求懈怠,对用户苛刻刁难,规则随意、执行时争议频频、发生纠纷时狡辩,甚至责任主体不明……

在这个多家交易所不约而同集中上线 “合约交易”的时刻,笔者提醒:合约交易不但对用户是高风险高投机,对交易所自身一样也是高风险高投机。尊重规则,才会赢得监管的尊重;尊重用户,才会赢得市场的尊重;尊重行业,才会赢得未来的尊重。

(作者:链式反应,内容来自链得得内容开放平台“得得号”;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链得得官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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