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得得独家】沙盒监管:区块链行业的一大步,但并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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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4, 2019

摘要: 与公众理解中的沙盒不同,实际实践中的沙盒反而充满了条条框框,与真实的市场环境存在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区块链行业中表现的更加明显。

【链得得独家】沙盒监管:区块链行业的一大步,但并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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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在由钛媒体主办、链得得协办的 2019 T-EDGE 新金融峰会暨 CHAINSIGHTS 金融科技与区块链中国峰会上,北京市大兴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王悦力表示,北京大兴会将区块链技术引入私募基金与跨境金融的监管当中,在大兴自贸区启动金融监管沙箱建设工作。上个月,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副局长朱忠文也公开表示,河北自贸区雄安片区内将建设“金融岛”,探索金融监管“沙盒机制”。12月6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曹世平也表示,海南还将推出区块链监管沙盒和容错纠错的机制,探索数字资产的确权存证、全球化流动及交易方面的技术标准和模式。9月,杭州湾产业园暨杭州大湾区区块链产业园也建立了区块链监管沙盒。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2019年9月份提到,中国版“监管沙盒”将在北上广等10个城市率先试点,沙盒一开始就设置了风险补偿和退出机制,可以推倒重来。11月,香港证监会宣布将加密货币交易所纳入“监管沙盒”,外界普遍认为,该沙盒对于国内区块链行业监管有着较多的参考价值。

其实早在2017 年 5 月,中国内地首个由政府主导的沙盒计划就已经在贵阳成立,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是建立并不断完善“区块链ICO沙盒计划”,通过规范区块链数字资产和ICO(区块链创业项目首次代币融资)融资活动,为中国的实体经济服务。差不多在同一个时间,江西省赣州市亦推出区块链监管沙盒产业园。但随着监管收紧,这两个沙盒也无疾而终。

全世界来看,各国也倾向于将区块链及相关应用放入沙盒进行监管。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已经就推行联邦层面的监管沙盒开展积极研究,并于2018年底公布了拟定规则。今年5月,英国公布第五批监管沙盒名单,八家区块链公司入选。德国、巴西等国也在尝试利用沙盒探索区块链行业监管和应用。

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是个舶来词,从字面上看,指在可控环境内实施监管,让新产品/模式在真实市场环境中迭代验证,去伪存真;让用户在受保护的前提下接触新产品,享受新模式的效率而不被风险所伤(事前约定风险补偿机制)。

监管沙盒由英国FCA(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金融行为监管局)首创实践,很快在国际上风行,被视作金融科技监管模式的创新。考虑到FCA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首要职责(Weaim to make financial markets work well so that consumers get a fair deal.),FCA版的监管沙盒与其说为了更好地发展金融科技,不如说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既要让消费者享受创新带来的效率提升,又要尽可能规避创新的潜在风险。

监管沙盒的前身是FCA实行的“创新中心”实验(Innovation Hub),2015年FCA在《Regulatory sandbox》报告中提出了沙盒监管设想,并于次年接受企业申请,将监盒沙箱正式落地。

在2016-2017年进行的前两期沙盒测试中,FCA共计收到146份申请,50家企业获准通过,41家入盒测试(9家因各种原因未能满足测试条件,如没有愿意配合的客户等),八成以上为初创企业。

据FCA官方公布,2016年7月8日截止,第一批沙盒监管中英国FCA收到了69个金融科技公司申请,FCA从中筛选了24家,18家公司通过测试。从第一批入围测试企业的业务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区块链、大数据和分布式记账等亟待井喷的创新点中。对于企业,获得了容错、试错的安全空间,降低合规成本和时间成本。对于监管机构,通过沙盒测试,提早介入了解金融科技模式,及时发现调整不适监管,真正落实适度监管、包容监管。同时,FCA在测试过程中,在消费者保护方面采取多项措施,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沙盒监管并非万能,沙盒也并不是一个自由自在毫无保留的空间。与公众理解中的沙盒不同,实际实践中的沙盒反而充满了条条框框,与真实的市场环境存在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区块链行业中表现的更加明显。

区块链监管沙盒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类型受限。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认为,区块链监管沙盒中并非什么业务都能试点。监管沙盒由FCA发起,只能覆盖FCA负责监管的业务类型,不超过《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FSMA)的管辖范围。如支付服务和电子货币,分别受《支付服务条例》和《电子货币条例》管辖,在FSMA之外,就无法纳入监管沙盒。此外,在英国脱欧之前,一些金融业务涉及到欧盟层面立法,纳入监管沙盒试点也会存在诸多限制。除了支付服务和电子货币,信贷机构、保险及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资产管理公司、经纪机构等业务类型,都面临这类问题。

区块链监管沙盒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基础设施不足。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认为,金融科技公司开展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往往需要底层技术支撑,区块链行业尤甚。以资产确权为例,目前相应的配套设施尚不完善,若要有效进行链上的资产让渡等操作,仍需高性能、高隐私的底层技术支撑和较多的共识节点。但实际上,目前区块链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缺口极大,难以支撑监管沙盒内的企业正常展开业务。

监管沙盒本质上是一种小范围的业务试点,业务规模有限,尤其在区块链行业当中,性能问题直接关系到了技术的实用性和项目的可行性,企业需自己带着市场和用户来做实验,很多初创企业恰恰因为找不到愿意配合的用户,即便通过审批,依旧无法在沙盒中试点。

区块链监管沙盒面临的第三个问题是新模式匹配旧监管,创新潜力天然受限。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认为,沙盒试点可以帮助监管机构发现过时的、阻碍创新的规定,理论上没错,但真正发挥作用也难。一则很多有悖现有规则的创新项目,在沙盒申请阶段就被否定了;二则沙盒试点,本质上仍是新模式套用现有监管规则,必然有不合适之处,创新潜力未必能得到充分发挥。不妨用事实说话。在沙盒监管的加持下,英国金融科技产业虽然没有P2P跑路潮、数据滥用、超利贷和暴力催收等乱象,但论创新活力、科技渗透及对传统金融体系的冲击效果,比中国还差得远。

总体来说,在区块链行业实行沙盒监管对于行业发展固然是好事,但依然有着诸多限制。如何避免沙盒监管的弊端,仍需监管部门和企业共同研究。(本文独家首发链得得得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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