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加密监管:SEC不讲武德?ICO耗子尾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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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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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对于加密行业来说,是比特币完成自我超越的一年,是DeFi破茧而生的一年,也是加密监管在各方面取得进展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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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对于加密行业来说,是比特币完成自我超越的一年,是DeFi破茧而生的一年,也是加密监管在各方面取得进展的一年。

虽然在很多人看来,监管机构对于加密行业来说如同“洪水猛兽”,因为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首的监管机构频频向加密公司发难。虽然如此,但是唯有清晰而明确的监管框架,方能使整个加密行业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正如作家阿城所说,“找到了限制,也就找到了自由。”

全球监管

2020年,全球对加密行业的监管聚焦在两个领域,一个是关于反洗钱方面的“旅行协议”在各个国家的落实,一个是对于“全球稳定币”的监管。

根据国际反洗钱机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在2019年6月发布的规定,加密货币公司在向其他交易所和支付服务提供商发送交易时,需要共享其客户的身份。FATF希望在2020年6月之前看到有意义的进展。

在这一大背景下,一方面,多个交易所退市Zcash、门罗币等隐私币以避免监管方面的风险,另一方面,一些加密和金融公司纷纷推出了支持FATF旅行规则的合规流程和合规工具。

荷兰银行ING Bank已经制定协议以协助FATF对加密交易所和数字资产交易公司的旅行规则要求。该协议也得到了渣打银行、富达数字资产和BitGo和其他一些来自加密领域的公司的支持。

加密初创企业Notabene则推出面向交易所的FATF旅行规则合规工具,该公司提出的这一名为“信任框架”的工具旨在帮助加密交易所满足FATF的相关合规要求。

在全球稳定币方面,FATF在提交至G20的“稳定币”研究报告中称,大规模的全球稳定币可能会导致虚拟资产生态系统发生变化,并造成较大的洗钱和恐怖分子融资风险。FATF表示将继续密切监视稳定币的风险行为,如通过无托管钱包进行的匿名点对点交易等。

为了减轻风险,FATF敦促成员国和地区执行其虚拟资产标准,还计划在2021年6月之前审查其标准的实施和影响,并提供有关稳定币和虚拟资产的进一步指导。

20国集团(G20)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同样敦促各国对加密货币和其他虚拟资产实施FATF标准。G20还在公报草案中称,在法律、监管和监督要求得到满足之前,不应该发行“全球稳定币”。

中国

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正式实施,这被认为是为进一步的加密和区块链行业进行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密码法》的施行也将为中国推进区块链技术发展和数字货币发行奠定基础。

在数字货币交易方面,监管机构持续保持高压。北京、上海、东莞、杭州等多地监管部门都在对相关活动进行摸底排查。银保监会也在重点关注银行为炒币提供支付渠道等行为。,具体包括:禁止银行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流向虚假的、违规的区块链投资标的;银行不能为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项目提供支付、转账渠道和交易账户,炒币所得资金不得转入银行账户。

在金融科技创新方面,多个地区正在启动新的监管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支持在上海等6市(区)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北京市率先试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作,首批有6个项目纳入监管沙箱范围,入选应用产品涉及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API 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央行还在11月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中,报告表示,金融管理部门将做好统筹与协同,强化监管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加快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

美国

2020年,虽然业内人士认为美国在加密行业监管迟缓影响了其与其他国家在这一领域的竞争,不过其也取得了一些进展。

由前Coinbase交易所高管Brian Brooks领导的美国财政部货币监察长办公室(OCC)正在试图为加密企业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拟议的规则这将使加密货币企业能够更多地使用银行服务,除非它们涉及某些特定的风险。

在今年,美国SEC加大了对其认为是未注册证券的首次币发行(ICO)行为的追查力度。其执法部门在前11个月已经收取了超过46.8亿美元的非法收入和罚款,其中超过四分之一的罚款来自于Telegram的Gram代币销售。总共有12.6亿美元的未注册ICO资金被移交给了SEC。

12月,SEC对Ripple和其联合创始人Christian Larsen和Brad Garlinghouse提起诉讼。诉讼称,自2013年以来,Ripple通过发行未注册的证券筹集了13亿美元。这直接导致市值第三的加密货币XRP市值腰斩,并使得多家加密货币交易所和Galaxy等数字资产管理公司停止交易XRP。

除了Telegram和XRP外,2020年同样遭遇监管大棒的还有加密衍生品交易所BitMEX。10月1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认为该交易所非法运营加密货币衍生品交易平台并违反反洗钱规定,还对BitMEX交易所CEO Authur Hayes在内的四名高管发起诉讼。这一事件一度引发了加密市场震动。

11月,美国财政部计划出台新法规,法规要求像Coinbase这样的金融机构必须收集非托管钱包的接收者/所有者信息,验证身份,然后才能把提款发送到非托管钱包当中。Coinbase首席执行官Brian Armstrong对此表示担忧,并指出已与多家加密货币公司和投资者一起致信财政部阐明了他的顾虑。

在12月,美国国会议员提出新法案要求稳定币发行商在发行任何稳定币之前必须获得银行特许执照并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该法案名为《稳定币网络共享和银行执照执行法》,将专注于监管Diem等稳定币。不过这也遭到了一些议员的反对,Tom Emmer认为,该法案未能在创新保护方面达成一致。

SEC还宣布,将让专注于加密资产的经纪商运营五年而不必担心执法行动,不过前提是加密资产经纪商需要能够证实自己拥有并控制客户的数字资产证券。根据SEC发布的消息,其正在对这一提案征求反馈意见,这表明SEC可能会在让加密托管公司成为专门针对数字资产的受监管经纪商的问题上有所让步。

俄罗斯

今年俄罗斯在加密资产监管方面取得较多进展。

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法律以监管数字资产和加密货币,该法律允许从2021年开始使用数字金融资产(CFA)进行交易,但禁止将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普京签署的这项法案中,俄罗斯银行和交易所将能够成为数字金融资产交换运营商,并有权进行买卖交易和此类资产的交换,但是必须在俄罗斯央行进行特别注册登记。俄罗斯银行有权确定数字金融资产的标志,只有合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才能购买数字金融资产,但需要在一定数量之内。

俄罗斯还计划要求加密矿工报告挖矿数据、加密货币交易者为加密资产报税以及公务员申报加密资产等。此外,该国还将区块链用于地区性投票当中。

韩国

12月,韩国国会通过了税法修正案。从2022年开始,将对每年超过250万韩元的加密货币投资收益征收20%的税金。相关法案将于2022年1月开始实施。如果一年内获得的加密货币投资收益低于250万韩元,则不进行征税。韩国曾计划于2021年10月1日起开始征收加密货币收益税,此后韩国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在今年11月指出,有必要考虑将对加密货币征税的起始日期从2021年10月至少延后三个月,至2022年1月1日。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正寻求强制要求国内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上报其客户的姓名,这一诉求旨在帮助防范洗钱。韩国金融委员会金融信息分析院(FIU)计划实施条例,要求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将禁止交易匿名币,禁止处理具有洗钱风险的虚拟资产。

新加坡

今年1月,新加坡出台了新的支付立法法案《支付服务法案》,该法案是首个针对企业从事从数字支付到比特币和以太坊等代币交易等活动的综合性监管规定。除了将加密公司纳入监管范围外,该法还将赋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正式的监管权力,监管网络安全风险,并控制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

日本

日本包含虚拟货币相关规定的修订版资金结算法今年生效。加密保管服务提供商和加密衍生品业务现在分别受到《支付服务法案》(PSA)和《金融工具和交易法》(FIEA)的监管。日本目前有23家获得批准的加密货币交易所。随着新规定的生效,未经许可的加密交易平台需修改服务条款,并将日本用户排除在外。

加拿大

加拿大通过了《犯罪收益(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法案》修正案。自6月1日起,加拿大加密货币交易所需在金融监管机构FINTRAC注册。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支付处理商现在在加拿大被合法认可为货币服务企业(MSB)。加拿大加密公司现在必须报告所有超过10000加元(7403美元)的交易,且需在加拿大金融交易与报告分析中心(FINTRAC)注册并遵守相关规定。

西班牙

西班牙经济事务和数字转型部准备对该国的加密交易平台进行监管。该部表示已经准备了一项法案草案,将迫使在西班牙运营的加密交易所、钱包提供商和加密托管服务提供商遵守新的反洗钱(AML)和恐怖主义融资协议。根据新法案的条款,加密资产公司如果想继续运营,就必须向金融监管机构注册,并证明其符合“反洗钱”要求。

德国

德国财政部今年8月公布了一项电子证券法案草案,旨在促进德国证券法的相关监管更加现代化,其核心包括实施新的电子证券法eWpG。政府也将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作为主要战略之一。

德国金融监管局BaFin已强制要求安装数字货币ATM机器时需获得该机构的许可,今年早些时候德国监管机构将加密货币定义为金融工具。

12月,德国内阁通过了一项新法律,该法律放宽了证券发行人和持有人必须使用纸质凭证记录交易的规定,公开寻求在该国境内推进区块链交易。

摩纳哥

摩纳哥国民议会今年通过了议员Franck Julien提出第1009号法案,其中包括一项全新证券型代币法律。该法案将会为“代币发行提供法律框架”,允许摩纳哥的公司承担完全合法的STO,不过相关证券型代币必须代表企业内部的数字化股份,并且要给代币所有者给予相应的权利,包括投票权、收取股息、以及参加公司年度会议等。

爱尔兰

爱尔兰内阁已设计了“2020年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修正案法案”,以符合第五项欧盟反洗钱指令。制定欧盟反洗钱指令的欧洲银行管理局(EBA)试图减少加密货币的匿名性,其中包括有关钱包提供商、货币兑换和艺术品经销商的规定。

印度

印度可能将出台法律禁止加密货币交易,禁止加密货币交易的法案将在内阁讨论。今年3月,印度最高法院撤销了RBI自2018年7月起实施的禁止银行从事加密业务的全面禁令。然而印度政府官员一直在酝酿新法律,不允许在印度使用加密货币。

以色列

以色列议会提出法案计划将比特币视为一种货币,而不是一种资产,并将不对其销售征收25%的资本利得税。

哥伦比亚

哥伦比亚国会议员Mauricio Toro已撰写一项法案草案旨在规范该国的加密产业。Toro认为哥伦比亚在加密货币法规方面落后于其他国家,主要挑战之一是要确保加密货币行业符合反洗钱程序。

瑞士

瑞士于6月17日通过了一项修改约12项金融法律的立法方案。瑞士联邦委员会旨在消除应用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法律障碍,新的立法将使证券化代币的转移更容易。

哈萨克斯坦

哈萨克斯坦正在制定一项涉及加密货币、区块链和挖矿的新法案。该法案自2018年开始准备,并将最终提交参议院审议。在这项法案中,挖矿是一个技术过程。为挖矿服务是一项企业活动,该法案还包括了“代币支持的代币”和“无支持的代币”。

吉尔吉斯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议会正在考虑一项法案,对加密货币采矿活动征税并进行监管。这将是该国第一个受监管的加密活动框架。这项关于修改吉尔吉斯共和国税法的法案,除了在加密货币的背景下为术语“虚拟资产”和“采矿”建立明确的定义外,还试图通过建立矿工的税收义务来增加政府收入。这项拟议的法律将对矿工征收固定税率,税率为出售所开采的加密资产所产生利润的15%。

乌克兰

乌克兰虚拟资产法案草案已在乌克兰议会上进行第一次听证会,该法案将虚拟资产定义为“一组电子形式的数据”,“可以成为公民交易的独立对象,也可以证明财产权或非财产权”。法案建议不要将虚拟资产视为乌克兰的法定货币。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立法议会在公报上公布了五项新法规,以管理加密货币业务,尤其是交易所。《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法案(VASP)》将为提供加密服务的公司(包括交易所、托管人和去中心化金融运营商)建立定义和注册要求。VASP法案中包含的一项条款是沙箱许可证。此类许可证将使从事的技术具有风险的公司注册为期一年的许可证以测试其模型。

安提瓜和巴布达

安提瓜和巴布达众议院通过一项加密货币监管法案。该监管框架被称为“2020年数字资产商业法案”,旨在监管在该岛开展业务的加密公司,并为交易所及其客户提供保护。该法案的关键内容之一是,安提瓜和巴布达的所有数字资产业务必须获得“发行、出售或兑换加密货币”的许可证。

圣基茨和尼维斯

位于西印度群岛的圣基茨和尼维斯岛国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使比特币等数字货币资产合法化。该法案被称为《2020年虚拟资产法案》,旨在为圣基茨和尼维斯的企业和居民提供加密货币监管。

图片来源:pixabay

作者 Liang 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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