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CFPB申请获得金融科技公司特许权,OCC署长反对
摘要: 美国OCC署长就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为非存款性金融科技公司颁发许可证的计划持反对意见。
美国货币监理署(OCC)署长、Coinbase前首席法律官Brian Brooks警告称,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无权授予“金融科技许可证”。
本周早些时候,CFPB特别工作组发布了一份名为102政策建议的报告,旨在“改善和加强”金融监管,CFPB建议国会准许其向非存款性金融机构颁发联邦许可证,非存款性金融机构是指不减扣客户存款、不对其他金融服务进行收费的金融公司。
在Brian Brooks的领导下,OCC于2020年为金融科技公司制定了特殊用途支付特许证,已为某些加密货币公司申请成为国家银行铺路。12月,Paxos和BitPay已申请获得国家银行许可证。
如果CFPB获得向金融科技公司颁发许可证的权利,关于非存款性加密货币公司应向哪些机构提交申请的监管透明度就会降低,并且CFPB和OCC的授权会出现重叠。
在1月6日的一份声明中,Brian Brooks对CFPB申请向金融科技公司颁发许可证的请求持反对意见,他警告称此举将破坏旨在分隔两家机构监管职责的立法,这项立法于2008年金融危机后制定:
“在《多德-弗兰克法案》中,国会明智地将特许职责和审慎监管与消费者保护分开,将特许权授予OCC,并将特定的消费者保护执法权授予CFPB。”
Brooks认为,现有的规定“应该被保留”,以确保两家监管机构的职责不会重叠。他指出,“上次金融危机后实施的额外保护措施将两家机构的职责分开,这样双方在提供服务时不会出现一方妥协的现象。”
“这一规定应该得到保留,CFPB继续负责让金融公司遵守《多德-弗兰克法案》指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同时可避免造成审慎监管缺口,审慎监管缺口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风险。”
2021年1月4日,OCC发布了指导意见,允许国家银行使用公共区块链和美元稳定币进行结算、运行独立节点以及验证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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