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分析-税务筹划 |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摘要: 对外购(含进口)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计算征收消费税时,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对外购(含进口)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计算征收消费税时,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用外购(含进口)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扣除范围——准予扣除的项目(同税目、同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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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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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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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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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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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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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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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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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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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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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生产集团内部企业间用啤酒液连续灌装生产的啤酒。(新增)
1. 纳税人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含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如本期消费税应纳税额不足抵扣的,余额留待下期抵扣。
2. 从范围上看,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从大类上不包括酒类(葡萄酒、啤酒除外)、高档手表、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电池、涂料。
3. 允许扣税的只涉及同一大税目中的购入应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抵扣。
4. 要求所购入消费品与连续生产消费品的纳税环节相同,如在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铂金首饰、钻石、钻石饰品不得抵扣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也不得抵扣外购卷烟的已纳税款。
外购成品油已纳税款抵扣或退税的管理
自2018年3月1日起,外购、进口、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应凭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所载明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数量,按规定计算退还消费税,其他发票或凭证不得作为计算退还消费税的凭证。
全球区块链合规联盟
“设立区块链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行业环境,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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