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分析-税务筹划 | 国际税法中常设机构的利润确定

区块链合规联盟
区块链合规联盟 得得号

Feb 22, 2021 设立区块链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行业环境,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该文章已上链

摘要: 常设机构是税收协定中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主要用于确定缔约国一方对缔约国另一方企业利润的征税权。

|合规联盟原创出品 |

常设机构是税收协定中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主要用于确定缔约国一方对缔约国另一方企业利润的征税权。例如,根据中国-新加坡税收协定第七条的规定,

“中国不得对新加坡企业的利润征税,除非该企业通过其设在中国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

也就是说,只有新加坡企业通过其设在中国的常设机构发生了经营活动,中国才有权对其营业利润征税。

其背后的逻辑是常设机构所归属的企业因为深入参与了来源国的经济活动,因此来源国拥有对其征税的权利。常设机构范围确定的宽窄,直接关系居民国与来源国之间税收分配的多寡。

 

计算方法

a.利润范围确定方法

①归属法(实际所得法):常设机构所在国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课税,只能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为课税范围,而不能扩大到对该常设机构所依附的对方国家企业来源于其国内的营业利润。

②引力法:常设机构所在国除了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为课税范围以外,对并不通过该常设机构,但经营的业务与该常设机构经营相同或同类取得的所得,也要归属该常设机构中合并征税。

b.利润计算方法

①分配法:按照企业总利润的一定比例确定其设在非居住国的常设机构所得。

②核定法:常设机构所在国按该常设机构的营业收入额核定利润或按经费支出额推算利润,并以此作为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课税范围。

 

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其他所得来源地的判断标准


全球区块链合规联盟

“设立区块链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行业环境,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区块链合规联盟;来自链得得内容开放平台“得得号”,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链得得官方立场凡“得得号”文章,原创性和内容的真实性由投稿人保证,如果稿件因抄袭、作假等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本人负责得得号平台发布文章,如有侵权、违规及其他不当言论内容,请广大读者监督,一经证实,平台会立即下线。如遇文章内容问题,请发送至邮箱:linggeqi@chaindd.com

链得得仅提供相关信息展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本文系作者 区块链合规联盟 授权链得得发表,并经链得得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链得得微信号(ID:ChainDD),或者下载链得得App

分享到:

相关推荐

    评论(0

    Oh! no

    您是否确认要删除该条评论吗?

    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