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分析-行业热点 | 区块链技术在票据领域的应用研究
摘要: 本文先对传统的票据概念进行介绍,引出传统票据的使用困境及区块链票据的优越性。之后结合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对区块链票据的性质及监管建议分析,以期区块链技术在票据领域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性,使其在票据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传统票据领域中,市场主体多存在使用票据与印章造假、票据空头买卖等方式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违法行为,而区块链票据基于其本身的技术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拨正票据防伪,提高资金清算效率。
近年来,在解决中小企业低成本票据融资的问题上也被得到应用。本文先对传统的票据概念进行介绍,引出传统票据的使用困境及区块链票据的优越性。之后结合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对区块链票据的性质及监管建议分析,以期区块链技术在票据领域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我国票据形式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根据《票据法》第4条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因此,传统票据是一种严格的要式行为。如果出票人发行的非上述票据形式,或者出票人发行的是票据,但不具有前述规定的要式行为,出票人发行的只能当做是一种新型的有价证券,而非是受《票据法》规制的票据。
实践中,一些犯罪行为人利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支撑的民事行为进行资金空转,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比如,关联企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签订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合同,虚开票据进行融资,利用融资票据空转套信贷等现象较多发。
如果企业方与融资方企业虚假贸易开票、循环贴现放杠杆等现象存在时,监管机构便能通过记录在商业、税务、票据区块链的链上信息得到有效溯源查证;银行方信用背书也能通过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加密算法、传导机制获得技术增信支持,降低信用风险[1]。
从经济学领域来看,区块链票据是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在法律层面,区块链票据又是一种附条件和自动履行的新型有价证券。
认定是否为金融工具,主要从该种金融工具是否具备契约、制度与金融技术创新考察。区块链票据具备契约要素,即拥有类似于传统票据票面记载的内容。对于区块链票据而言,其通过智能合约将票面内容切入区块链中,供当事人执行;区块链票据交易需要遵循一定的制度。在交易过程中,不仅要遵循区块链技术机制原理,还要遵守《票据法》对票据的监管,以及需要受到《网络安全法》、91公告等区块链监管法规规制;区块链票据需要具备一定的金融技术,比如,区块链票据交易的风控是通过区块信息监控、智能合约等进行的[2]。因此,区块链票据具备成为金融工具的三个要素,其是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
区块链票据是一种有条件且有因性的有价证券。即区块链票据借助区块链中智能合约的使用,应用区块链技术可编程的特点,在票据流转的同时,通过在链上切入智能合约即可控制价值的限定和流转方向,确保所有流通票据按照统一的管理规则进行交易[3]。
我国《票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可见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仅依据票面上的文字记载内容进行权利确认,权利人享有的权利不以取得票据的基础原因为前提条件,而只是根据持有票据为付款的必要条件。而区块链票据非无因证券。为了防止发生传统票据的欺诈风险,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当事人把贸易合同与增值税等相关信息上链。可见区块链票据不是不需要记载任何内容,就能对当事人权利确认的一种证券,其是一种有因证券。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的票面不得有任何附加条件,如委托付款等信息,否则导致票据无效,无法见票付款。对于区块链票据而言,其需要借助智能合约自动履行。只有在满足智能合约执行条件时,触发智能合约执行机制,才能实现付款。实践中,运用区块链票据交易存在票据代持双买断的行为。即在智能合约中设定票据买回日期,待到期后票据将自动完成赎回买断[4]。可见,区块链票据是一种附条件的有价证券。
区块链票据是一种附条件与自动履行的新型有价证券,这导致《票据法》中的多数法律规定无法对其产生效用。实践中,对于区块链票据可使用的法律缺失。因此,更应加强对区块链票据的监管。
区块链票据利用智能合约将票据行为执行,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匿名性,监管机构对交易背后主体的真实身份难以查证。此时应在区块链票据的交易过程中加强身份识别、实名认证,以便追索到匿名交易者本人或具体企业的信息,方便监管机构监管查验。
前述讲到,区块链票据利用智能合约技术实现民事行为的履行。将出票、承兑、贴现、转贴、再贴现等环节内容写入区块链智能合约中,同时可以通过设定条件自动完成资金转移、锁定保证金、扣除手续费、承兑与交付票据转让等行为[5]。最后监管机构作为监管节点,对区块链票据交易的全流程进行监管。不仅如此,监管机构还能实现数据追溯共享,全流程穿透式监管票据交易行为。
References
[1]
黄维.通过区块链技术破解融资性票据监管问题研究[J].金融监管,2019(03):46-53.
[2]李爱君.区块链票据的本质、法律性质与特征[J].东方法学,2019(03):64-70.
[3]任安军.运用区块链改造我国票据市场的思考[J].南方金融,2016(03):39.
[4]同[3].
[5]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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