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收紧公民虚拟货币交易将何去何从?
摘要: 据Coindesk数据显示,比特币在近两日再次大涨,最高曾突破4.1万美元整数位。
据Coindesk数据显示,比特币在近两日再次大涨,最高曾突破4.1万美元整数位。
比特币价格再次突破4万美元大关,离“519币圈地震”还短短不到一个月。2021年5月19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价格遭遇腰斩,在该日短时跌破30000美元关口,24小时内跌幅超过30%。巨大的跌幅让全球超过50万人爆仓,总爆仓金额达400亿美元之高。
究其原因,除了一些关于加密货币市场的负面言论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三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提到防范交易风险,“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
现在比特币再次上涨的趋势让不少人又蠢蠢欲动,但是又忌惮公告,怕被银行采取终止交易、注销账户等措施,导致很多人一直纠结观望,本文就将为您分析普通公民参与虚拟货币的相关银行风险。
虽然公告里警示公民珍惜银行账户,但是从公告发布主体来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建立的国家级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则是经国务院同意成立于2011年5月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本质上属于行业自律规则,并不是法律法规,甚至连部门规章都谈不上,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但是不代表银行无权对公民个人账户进行处理。结合更高效力的法律来看,公告的内容并不是危言耸听,银行是可以对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个人采取相关措施的。
《商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这表明法律赋予了银行自主选择合作对象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银行要禁止虚拟货币出入金或者交易,这种行为是有法可依的。如果公民想要参与虚拟货币交易,一定要警示!
在我国政策收紧前,很多人就已经持有一些虚拟货币。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先前通过国内银行卡购买稳定币,然后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购买心仪虚拟货币币种持有,那么这种方式是否会受到处罚呢?
答案是否定的,一是法不溯及既往,二是因为虚拟货币属于虚拟财产,单纯持有本身不违法。虚拟货币的获取既需要投入物质成本用于购买与维护具有相当算力的专用机器设备,支付机器运算损耗电力能源的相应对价,也需要耗费相应的时间成本,该过程及劳动产品的获得凝结了人类抽象的劳动力,可以被定义为虚拟财产。根据《民法典》,虚拟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可以合法持有比特币,但是相应的风险需要自行承担,无需过度担心持有风险。
我国之所以要对虚拟货币的政策收紧,主要原因是因为:
1、防范投资风险,保护公民财产;
2、维护金融安全,保护人民币法币地位;
3、防范反洗钱。
如果公民能理性投资,正确认为虚拟货币的风险,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公民明知犯罪行为人在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却仍参与其中的虚拟货币交易,那么其行为就有可能涉及犯罪。同时,还要注意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时避免使用国内银行卡,以防个人账号被冻结。
结合我国关于虚拟货币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裁判来看,目前官方对于虚拟货币交易的态度是偏保守且偏严格的,但是可以明确公民持有主流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与持有其他虚拟商品无异,并不违法。
公民个人偶发的主流虚拟货币OTC交易目前在我国定性为系购买虚拟商品的民事行为,同样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我国对公民个人虚拟货币交易不鼓励,不禁止,风险自负,但公民自身需要对投资风险、账户风险有全面认识,不要因为当下比特币价格的大涨而失去理智判断,对于虚拟货币交易还需谨慎谨慎再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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