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N常务理事出席“虚拟侵害算不算侵害?元宇宙犯罪治理”论坛
摘要: 作为未来新型社会体系的数字生活空间,元宇宙在全球掀起了一股流行的热潮,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新问题。例如,近期在元宇宙中发生了若干起涉及用户人身或财物的侵害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作为未来新型社会体系的数字生活空间,元宇宙在全球掀起了一股流行的热潮,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新问题。例如,近期在元宇宙中发生了若干起涉及用户人身或财物的侵害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如何客观界定元宇宙中诸如此类的新问题,事关元宇宙技术的健康发展。在这一背景下,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CCF YOCSEF西安分论坛于2022年12月17日举办了线上观点论坛—虚拟侵害算不算侵害?元宇宙犯罪治理”,旨在共同探讨本次YOCSEF西安观点论坛将围绕“虚拟侵害算不算侵害?元宇宙犯罪治理”展开讨论与思辨。
论坛背景
此次论坛由YOCSEF西安AC委员徐悦甡(西安电子科技科技大学)和YOCSEF西安AC委员李哲君(陕西识代运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共同担任执行主席,YOCSEF西安AC委员赵丹(陕西长安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总监),YOCSEF西安AC委员张庆庆(北京超级云计算有限责任公司客户经理)担任线上微论坛主席。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仲英青年学者王鹏,北京红枣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BSN发展联盟常务理事何亦凡,核音智言创始人&董事长,一直聚焦数字孪生技术蔡德刚,作为引导嘉宾线上出席。WEB3 Builder,历任AMAZON、新浪微博、Bilibili、完美世界、SOUL等高管李墨林,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数据取证与智能装备研究院/数据安全研究院(分院)副院长兼数据安全研发中心总经理张磊,CCF YOCSEF 郑州2022-2023主席;CCF信息保密专业委员会委员;CCF量子计算专业组委员刘云龙,陕西兆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书记,金融保险部门负责人郭文瑞,担任思辨特邀嘉宾线上出席,YOCSEF太原分论坛2018-2019主席郭威(山西大学)、YOCSEF郑州分论坛现任主席刘云龙(河南省保密协会)、YOCSEF西安现任主席牛瑞(北京超算西安分中心)、许鹏飞(西北大学)、YOCSEF西安学术秘书蒋晓悦(西北工业大学),YOCSEF西安副主席马小博(西安交通大学)以及来自全国多所高校及企事业单位近100多人线上参与了本次论坛。
论坛由YOCSEF西安现任牛瑞开场,代表YOCSEF西安全体成员,对特邀嘉宾和与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论坛背景。
随后的引导发言环节由徐悦甡主持。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的王鹏副教授带来了《全球公域的法律与治理:对元宇宙犯罪治理的一些初步思考》的引导发言。王鹏首先从国际法与比较法的视角,阐释了公地悲剧以及应对措施,并着重就私有化确权进行了分享,指出一般认为网络处于普通的国家管辖权之外,属于四大全球公域之一,因为与网络空间的相似性,元宇宙犯罪治理可以借鉴适用于网络的规则,与此同时,元宇宙空间并非完全没有法律约束。王鹏首先从国际法角度对元宇宙犯罪治理进行了讨论,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三个方面。然后从国内法角度对元宇宙犯罪治理进行了讨论,主要从民法逻辑、行政法逻辑与刑法逻辑三个维度展开。最后,王鹏认为,考虑到元宇宙跨国界的特性与深度技术驱动的特性,采用多类型、多层次、多主体的规则来治理可能较为合适。
红枣科技CEO、BSN联盟常务理事何亦凡总从区块链角度来阐述元宇宙安全,他认为元宇宙是现实世界和现有互联网的延伸,后端综合了游戏引擎渲染、VR虚拟现实、数字货币技术、区块链和NFT技术、互操作性技术和云服务硬件技术,这其中区块链提升的是之前传统互联网中难以解决的互操作性。他认为,元宇宙的治理有运营方的“认为可约束层”,应该从法律出发点来讨论。同时也要注意到分布式应用归属地定义等新产生的问题。
核音智言创始人、董事长蔡德刚带来了《如何定义元宇宙中的犯罪》的引导发言。德刚首先阐释了对于元宇宙概念与技术体系的理解,然后讨论了元宇宙的内涵与外延。德刚进一步阐述了目前元宇宙中常见的风险,包括非法集资、黑客集团、非法传销、洗钱、破坏个人隐私等。面对这些风险行为,德刚认为可以从事前、事中、后期三个时间点建立全链条防护机制。事前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规则设置等防范可能发生的问题;事中可以完善举报投诉机制,为遇到问题的用户开通举报投诉通道并及时处理;后期发布违规行为公告,针对情节严重的用户进行暂时性限制活动或封禁帐号等。最后,德刚呼吁科技向善,大家一起构建更好的数字文明。
引导发言结束后,论坛进入激烈的思辨讨论环节。参会嘉宾围绕“虚拟世界的“犯罪”是不是犯罪?”、“元宇宙犯罪治理应该以技术手段为主还是以司法手段为主?”以及“元宇宙治理是否会发展出平行的元宇宙司法系统?”三个议题展开观点思辨。
议题一:“虚拟世界的“犯罪”是不是犯罪?”
针对此议题,陕西兆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书记,金融保险部门负责人郭律师认为刑法并没有将元宇宙列入其中,现实中的人是否还拥有人生自由?目前都没有完全的辨准,在现有的理论体系上,目前是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的,需要我们通过大量的数据和信息技术的挖掘来获取。
WEB3 Builder,历任AMAZON、新浪微博、Bilibili、完美世界、SOUL等高管李墨林认为元宇宙的核心不是可视化和形象化,不同的人对元宇宙的定义不同,元宇宙缺乏共体的定义,在很早的网络时代有性侵的事件产生,因为玩家没有太多的在乎,在元宇宙形成后,人和人之间的触碰,或者更自由的活动,比如经济等生活活动,如果定义为犯罪,那就是涉及到现实和虚拟世界的交叉情况,执法部门没有交叉到里面,如果现实有很多自动执行的程序,那就属于技术执行手段。现实世界中比如抢劫等,那法律就可以制裁。元宇宙也需要法律的判别。但是也需要很多技术手段。
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数据取证与智能装备研究院/数据安全研究院(分院)副院长兼数据安全研发中心总经理张磊认为元宇宙是基于网络,虚拟身份没有实名制的话很难判定犯罪还是不犯罪,将来的元宇宙大概率会和实名绑定更紧密。或者是线上的生活是线下的生活反应,虚拟的世界中,犯罪也会成为电子取证的信息,“传销”刚开始也很难定制,那么后面也是有了一定的制裁,元宇宙犯罪也是需要严谨的法律推定,希望元宇宙也“进化”通过审核减少元宇宙的犯罪。
YOCSEF广州主席(华南农业大学)黄栋认为元宇宙是否属于犯罪是有执法部门来判别,元宇宙也是介于道德问题,那么如何区别现实元宇宙道德和线下道德的规范?我们还是需要进一步的挖掘。
河北瑞创网络耿超认为人生来有很多权限,虚拟中不开权限它也没有办法犯罪,我们给了它刀,就是给了它权利,如果不给这个刀,在虚拟环境中,也不可能去犯罪。
YOCSEF太原分论坛郭威(山西大学)认为,看对现实中的人有没有造成伤害。社会上也有个别案例,通过心理暗示等对他人造成伤害,高校中很多孩子也有心理问题,但是需要心理医生能看出来,我们还是需要深入探讨和挖掘才能辨别。
YOCSEF大连候任主席傅博(辽宁师范大学)认为盗取游戏账号是对财产的侵害,那虚拟的世界是人的延伸,我们需要看元宇宙的发展和开放的权限来看,是对人的根本权利的犯罪还是财产的犯罪。
科大国创熊科认为,元宇宙也会有自己的行为规范。游戏里的规则就是杀人,进入游戏的人有个须知,那么元宇宙中也会有一个须知,让你明确的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元宇宙应该也有自己的机制,看什么场合受什么惩罚,现实环境能否和元宇宙关联,比如财产或者辱骂,都算是一种犯罪。
河北大学王珺认为虚拟世界中看有没有对现实中的人产生伤害?如果有那就是犯罪,没有那就不是。
YOCSEF西安AC委员(西北大学)许鹏飞表示,看对线下实体有没有产生实质的伤害,很多事情都是后来才知道犯罪,对于目前有一些的行为,游戏里用枪打人,得等到时间发生到一定的程度,如果对实体人产生了伤害,才会有界定,未来应该是有有规定。
议题二:元宇宙犯罪治理应该以技术手段为主还是以司法手段为主?
郑州YOCSEF副主席刘云龙国家的法律没有对元宇宙的司法犯罪进行定义,没有罪名来支撑元宇宙的犯罪。“技术”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存在感情色彩。“司法”的前提是需要法律。目前应该以技术手段为主。再往下一步发展,需要将人/技术/法律结合。在元宇宙中需要做规章制度,那就需要法律来制定。治理也需要统治阶级的约束,下一阶段在元宇宙中规范一些层次的话,需要法律来制定,法为价值目标,术为工具。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鹏表示,题目暗示了犯罪惩罚,那么国家也需要法律介入,未来是否以什么为主?现阶段是以技术为主,这种情况也是看各种互联网公司的案例来判别。在功能和规则上有通用的东西,在未来也需要很多方面的融合,尤其是实体和虚拟的结合等情况来定。
WEB3 Builder,历任AMAZON、新浪微博、Bilibili、完美世界、SOUL等高管墨林提到了社区组织形式,国家也是一种社区,现实和虚拟有更多结合的话,人和人之间有很多行为是否对错由社区来做决定。
YOCSEF太原分论坛郭威提到我们目前在社会上宣传反诈骗等行为,犯罪行为的程度,需要司法政策来判别,元宇宙犯罪需要法律专家和技术专家来辨别,技术手段也可以治理,但是也需要法律的介入。
帅奇表示以司法手段说了算,技术手段也可以做很好的辅助。首先要明白司法手段哪些是合规合法的。
郑州YOCSEF主席云龙后续做了补充,如果说是犯罪,那就需要司法来定义,我们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都有不同的答案,最终没有国家制定规则,就会出各种问题,不管技术的发展如何,最终还是会以司法来判别,一旦触碰到法律,那就以司法为主。
核音智言创始人&董事长,一直聚焦数字孪生技术蔡德刚表示,通过前几年的“网约车”也是通过各方面进行约束,那么虚拟世界也是需要价值,或许在虚拟世界中损失的东西同样会在现实中损失。相比其他犯罪,仍以技术为辅。
YOCSEF西安学术秘书蒋晓悦认为通过技术手段来约束元宇宙世界里的不当行为,对不当言论或者行为进行中途终止。
YOCSEF西安AC委员李哲君表示AI没有所属权,这种角色在元宇宙中对人如果产生危害,没有办法做惩罚,因为没有主人。
议题三:元宇宙治理是否会发展出平行的元宇宙司法系统?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鹏教授认为,不必然如此,以我国现有法律运作体系,把司法系统换为争端处理机构更为合适。
YOCSEF太原分论坛郭威表示个体利益是相关的,现实和网络可以对应起来,看是否会对实体产生伤害来定。
YOCSEF广州主席黄栋认为元宇宙的司法系统不应该平行于现实,而应该是现实司法系统的分支。
YOCSEF西安现任主席牛瑞牛瑞元宇宙的核心还是人,规则从某些角度来讲还是司法。
最后,论坛执行主席李哲君对论坛做了总结:本次论坛全方位激发了大家对虚拟侵害算不算侵害的新思考,在事关元宇宙技术的健康发展的同时,未来新型社会体系的数字生活空间驱动下达到了百家理性争鸣、相互融合借鉴的效果。本次论坛视频将后续整理收录至CCF数字图书馆,并争取形成技术建议呈报相关部门。此次论坛历时四个小时,论坛在一片热烈的讨论氛围和抽奖活动中圆满结束。
文章来源:CCF YOCSEF
文章原标题:《YOCSEF西安 "虚拟侵害算不算侵害?元宇宙犯罪治理”观点论坛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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